兩段式左轉違規被攔「先靠邊再跑」 騎士罰1.5萬稱:我當過警察

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吳姓男子去年9月8日上午11時許騎車行經新北市三峽區復興路與民生街口,因為沒有兩段式左轉被三峽警分局警員攔下,沒想到他假意配合,接著加速逃離,事後挨罰1萬5000元罰鍰、吊扣駕照6月,氣得提出告訴,並強調自己當過警察「何須逃跑」,但最終沒有獲得新北地院法官採信,吞下敗訴。

▲▼臨檢,交通隊,違規,罰單,摩托車,機車,警察,交通警察。(圖/記者周宸亘攝)

▲吳男自稱當過警察,不可能遇到攔查還逃跑。(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吳男在判決書中主張,事發當下根本沒有警員攔查,「我曾任警察工作,何須逃逸?」況且他是在遭監理所通知未依規定繳納強制險之後,才收到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的罰單,加上先前汽車駕照在遭遇惡意逼車後,被新北市政府交通裁決處吊銷,連生活用的計程車也被沒入,一切根本就是政治追殺、公報私仇。

不過,在採證光碟中,吳男的確是違規左轉,當時警員上前攔查,他聽聞口令後先騎向路邊,只是因為違規騎士很多,警員忙於制止其他騎士落跑,有幾秒鐘的時間沒有把注意力集中在他身上,沒想到他就趁此機會加速駛離,完全不管警員在後方喝斥,才會被認為是「不服稽查取締而逃逸」。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不論採證照片還是採證光碟影片,都可以看到警員舉手要求吳男停車稽查,他還轉頭說了些什麼,但沒有停車,而是繼續往前直行,此時他與警員之間並沒有其他車輛,可見上述主張與事實不符,最終不採信他的說詞,裁定駁回告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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