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聲援太陽花警 侯友宜提執法3原則:誰暴力我當場就抓!

▲新北市長侯友宜。(圖/新北市政府提供)

▲新北市長侯友宜。(圖/新北市政府提供)

記者呂欣玫/新北報導

2014年「太陽花」學運爆濺血風波,台北地方法院宣判台北市警局應賠償14位受傷民眾,總金額超過百萬元。對此,新北市長侯友宜1日表示,要支持警察站在第一線執法,除了重申「政治不要干預司法」,也強調警察執法3原則,違法一定法辦、「誰暴力我就抓」。

2014年太陽花學運期間,台北市警方在3月24日於行政院強制驅離,導致150多名警察及民眾受傷,經義務律師團及司改會協助下,30位受傷民眾向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請求國賠1006萬餘元,之後有7人撤告,北院10月30日判賠14人110萬餘元。

對此,侯友宜1日在議會答詢時表示,他也是從基層員警出身,警察嚴正執法,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並提到警察面對聚眾活動只有3個原則,「保障合法、取締非法、制裁暴力」無論是什麼身分、地位,一定秉持這3個原則,「誰敢給我破壞公物我就去抓,誰暴力我當場就抓,違法一定法辦。」

侯友宜強調,警察是司法第一道最重要的防線,所以他希望大家支持警察站在第一線執法,政治不要干預司法。而在侯友宜答詢後,新北議長蔣根煌則憤怒地連喊3次,「法院民進黨開的,沒法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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