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反假新聞法》界線模糊 「個人最高5年徒刑」人權團體憂:言論自由窒息 

▲▼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圖/路透社)

▲新加坡總理李顯龍認為,《反假新聞法》能為國家維穩帶來助力。(圖/路透社)

記者張靖榕/綜合外電報導

新加坡國會4月1日一讀通過《反假新聞法》,並在本週三(2日)正式讓該法案上路,未來若被政府認定為假新聞或誤導消息,將面臨破百萬台幣的高額法款,或最多5年徒刑;法規也納入對網路機器人,以及臉書、谷歌等科技公司的罰則。此舉引來民間和國際的多方反彈,擔心新聞及言論自由本已緊縮的新加坡會再雪上加霜。

根據CNN報導,《反假新聞法》讓政府擴大打擊所謂「假新聞」的權利,更能以未遵守國內審查規定為由,對臉書等社群網站公司提出高額制裁。在打擊網路謠言和操作的法案框架下,只要散布有關新加坡國防和社會安全、公眾秩序,以及和新加坡友好之國家的謠言和偏見言論等,一律屬於違法;其他相關議題也在法規涵蓋範圍內。

法規一旦上路,政府首長即有權決定哪些被列為假新聞的發文必須下架,或者補上正確資訊,也能夠下令科技公司 ─ 如臉書和谷歌,在新加坡國會飛也似地審查這項法案的同時,兩家公司曾提出抗議 ─ 封鎖發文帳戶或網站。

對於違反《反假新聞法》的個人,政府祭出最高5萬新加坡元(約新台幣112萬元)的罰款,或是最高5年刑期;若是透過網路機器人散播假新聞,則罰款和刑期加倍。若是公司違法,將被裁罰上限100萬新加坡元(約新台幣2240萬元)。

▲▼  網紅,上網,滑手機。(示意圖/取自stocksnap)

▲假新聞充斥現今社會,各國政府紛紛祭出對策;然而律師及人權團體等憂心,政府可能會透過打假的理由,實現對自己有利的政治目的。(示意圖/取自stocksnap)

新加坡律政兼內政部長尚穆根(K Shanmugam)表示,首長們不能任意就「被認定的假新聞」提出法律制裁,而是必須先解釋被下架或被指正的消息哪裡有誤。總理李顯龍(Lee Hsien Loong)則站在國家維穩的角度指出,政府有責任維持網路新聞媒體和平台的可信度,「如果我們不保護自己,敵對勢力就可能輕易地煽動社會對立。」新加坡國會議員們和李顯龍有著同樣一份憂慮,理由是在這片小小土地上,並存著多元的文化和宗教,從而使得社會對於誤導訊息的防範特別脆弱。

新加坡承諾任何被該法案影響的人,政府都會提供迅速且便宜的管道供他們上訴;然而這樣的口頭承諾看在人權團體和律師等人眼裡,並不能免除權利受侵害的恐懼,他們多次警告該法案可能會淪為政府進一步箝制人民言論自由的工具,甚至讓言論自由窒息。

無國界記者組織(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RSF)針對最近一次全球新聞自由的排行報告中顯示,在180個國家當中,新加坡的排名落遠遠落在第151名。這在一個自詡為民主政體的國家中,排行最為糟糕。

紐約人權組織亞洲部門副主任羅伯森(Phil Robertson)受訪時指出,這項法案趕在新加坡大選前一年上路,有很明顯的政治目的,「新加坡政府的不良紀錄由來已久,他們會將任何不同意的言論貶為假新聞或是刻意誤導人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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