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赴陸投資 國台辦:首先適用《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

▲▼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圖/記者曾俊豪攝)

▲就台商投資問題,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予以回應。(圖/記者曾俊豪攝)

記者曾俊豪、吳易達/北京—台北連線報導

大陸國台辦27日舉行例行記者會,會中,就《外商投資法》以及台商投資問題,發言人安峰山表示,台胞來大陸投資,首先是適用《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及其實施細則,「我們會出台(推出)更多的惠台政策,營造更好的法治環境,來為台胞台企獲得同等待遇。」

針對台胞赴陸投資議題,安峰山表示,之前也就這一問題回應過,依法保護台灣同胞的投資權益,是「我們一貫的立場和主張,我們一直積極採取有效措施,為廣大台灣同胞來大陸的投資興業營造一個良好的發展環境」。

安峰山提到,台胞赴陸投資,首先是適用《台胞投保法》及實施細則,若該法和實施細則沒有規定的,則可以參照《外商投資法》等其他的法律法規。

此外,安峰山指出,一些長期以來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和一些實際做法,也可以繼續沿用,推出更多的惠台政策,營造更好的法治環境,為台胞台企爭取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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