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襲女公關私密處遭拒竟呼巴掌 男友撂人救駕打趴色男滿地滾

▲鄭姓男子被控對陪酒女公關襲胸、強摸下體,被害人反抗還遭呼巴掌打傷,被台南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10個月徒刑。(圖/記者林悅攝)

▲鄭姓男子被控對陪酒女公關襲胸、強摸下體,被害人反抗還遭呼巴掌打傷,被台南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10個月徒刑。(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一名鄭姓男子在KTV小吃部內,被控對陪酒女公關襲胸、強摸下體,被害人反抗還遭呼巴掌打傷,女公關向男友哭訴,鄭男遭女公關男友痛毆教訓,鄭男還被台南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10個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2018年4月6日凌晨3時許,鄭男與友人在台南市安南區1家KTV小吃部包廂唱歌喝酒,未經坐檯陪酒的女公關同意,竟動手強行撫摸對方胸部,被害人反抗推開鄭男,鄭男憤而對被害人呼巴掌,還將其壓制在沙發上,造成禮害人左臉頰、右上臂與上背部挫傷,鄭男還強摸被害人下體。

被害人極力抗拒逃離後,不堪受辱撥電話向其男友哭訴,女公關男友率多人當天凌晨3時30分許趕抵小吃部前,把鄭男從計程車拖下來圍毆,致鄭男頭部、頸部、胸部與雙手都有傷勢,案發後雙方報警互相提告。

審理時鄭男辯稱有給女公關小姐200元,對方同意他摸胸;女公關小姐則否認駁斥那是進包廂送客的小費,她不是同意鄭男摸她。女公關男友則痛批鄭男想性侵其女友,才會動手修理教訓他。

台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女公關對遭鄭男摸胸與摸下體等受害情節,歷次指述均屬一致,也與醫院診斷證明、其男友證述女友當下反應情形相吻合,足見女公關指述真實,鄭男辯解不足採信,依強制猥褻罪判他10個月徒刑,仍可上訴。

而女公關的男友為女友討公道,與多人把鄭男打得頭部、身體多處受傷,女公關男友也被台南地院依共同傷害罪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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