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庭將上路、國民法官制拚過關 司改今年大挑戰

▲▼司法院擬設大法庭制度。(圖/記者季相儒攝)

▲大法庭制度要上路,國民法官制度要立法,司法改革今年還有挑戰。(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司法院持續推動司法改革,除了淘汰不適任司法官以符合民意外,今年因「大法庭」制度上路,以及「國民法官」制度推動立法,司法院今年仍待努力。其中「大法庭」因7月份即將運行,司法院將對外舉行說明會,好讓檢察官與律師都能清楚了解。至於「國民法官」則因衝擊較大,司法院將持續與立法委員溝通。

「大法庭」制度7月4日將正式實施,未來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內的各法庭,若認為他們的見解跟過去見解不同,或個案法律見解具有原則重要性,可移請大法庭裁判,作為以後個案法律見解的基準。裁判事項以法律爭議為限,不包含個案的終局裁判。但因此將造成過往的終審法院判決都成為判決先例,如何讓律師及檢察官了解過去有什麼法律見解,司法院將補充法學查詢系統,並舉辦說明會向法界介紹運作細節。

司法院祕書長呂太郎表示,「大法庭」的法律通過後,最高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必須要訂相關的內規,這些內規的內容主要是包括大法庭的法官如何選出,及承辦案件的法官覺得有必要把案件送交大法庭,這個流程該如何走,還有硬體設備的建置,這是目前積極籌備的準備工作。

至於「國民法官」制度,呂太郎指出,這是為了讓國民直接參與審判,讓司法裁判「接地氣」。他解釋,審判制度改革在台灣已討論30多年,多數法界人士認為類似德國、日本的人民參審制比較適合台灣司法體系,所以司法院才會設計《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希望司法能真正解決社會問題。

但呂太郎不諱言,人民參審後的國民法官,將對台灣司法造成巨大的衝擊,但這是正面的發展,未來職業法官與國民法官共同審案後,可以互相吸收相關的經驗,促進自我成長;除了讓職業法官了解人民的想法以外,也讓參與審判的人民,透過身邊的親友,讓更多人了解司法審判的過程,人民可以更加親近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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