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裝鮮肉騙16歲女網友上床 女兒把對方裸照PO網散布

▲15歲少女以為的18歲男網友其實是年近半百的人父。(圖/達志示意圖)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網路陷阱多!15歲少女霜霜2013年在網路上認識一位自稱18歲的男網友,在男網友的甜言蜜語追求下,霜霜很快的墜入情網,和男網友談起網戀,並在2014年在現實中見面。沒想到第一次見面兩人就約在賓館,而赴約的根本不是18歲的陽光男孩,而是年近半百的中年男子老王,當天老王就性侵了霜霜。

根據《湖北經視》報導,霜霜在被老王性侵後非常難過,但又不敢告訴家人和朋友,無助到想自殺。但老王還是不斷的約她出去和她發生性關係,還說如果不聽話,就要對她不利。年小怕事的霜霜只好聽從老王,直到2015年初,霜霜懷孕了,被老王帶去做人工流產,事情在被霜霜的家人給發現。

霜霜的母親知道女兒的遭遇後,非常憤怒,馬上就報警,還以強姦罪指控老王,但警方認為證據不足,就將老王釋放了。想不到,事後老王並沒有銷聲匿跡,還不斷發簡訊辱罵霜霜,而且因為裸照在老王手中,擔心裸照曝光的霜霜只好一次又一次的跟老王發生性關係。霜霜原本以為只要聽從老王的擺布就會沒事,結果有天老王卻傳訊息說,「婊子,現在網路上都是妳的裸照,看到沒有?」更讓霜霜崩潰的是,網路上的人都把她當成賣淫女。

不過,對這些指控,老王卻有不同的回應,49的他,沒房沒車,雙腿不太方便,他表示,自己和霜霜發生無數次性關係,但全部都是你情我願的,從來沒有強暴過她,他說,「有拿錢強姦的嗎?有強姦一年的嗎?有天天去賓館強姦的嗎?我跟她同床睡覺無數次,算都算不清,廣東、永新縣城、她家、吉安、新余通通都有過!」。

老王越說越不甘心,繼續說著,光是手機我就給她買過2支,給錢也是幾百、幾千的給她,算一算也有7、8萬人民幣(約30、40萬新台幣),「霜霜很依賴我,每個星期都要我去陪她,享受著我的呵護,我也很享受能成為她的依靠。裸照的事情也不是我逼她給我的,我就是隨便問了兩句,她就主動發給我了,我們是自由戀愛的,她暑假到深圳去打工,要我去陪她10天,我去陪了她1個多月。」

老王認為,霜霜和他的感情非常好,一定是在霜霜母親的指使下才會有強姦的事情,「她媽媽之前跟我討『青春損失費』5萬人民幣(約25萬新台幣),我給不出來,她才會想告我強姦,霜霜也站在她媽媽那邊,還打電話給我老婆,逼我老婆跟我離婚,毀了我的家庭,她毀了我,我也要毀了她,但裸照不是我發的,是我女兒發的!」

原來老王14歲的女兒小花因為父母離婚的事情非常受傷,因此就將霜霜當成仇人,把霜霜的裸照發在網路上,報復這個拆散她家庭的女人。霜霜知道此事以後,親自去向小花道歉,她沒想到自己傷害了一個年紀比她更小的女孩,也獲得小花的原諒,答應要把裸照交還。

但事情還沒結束,老王這時候又不願意把裸照交出,態度強硬還以死相逼,最後只好找來警方幫忙,最後警方將裸照接收去處理,才讓此事落幕,也讓兩個破碎的家庭歸於平靜。霜霜感慨的說,「我16歲跟他在一起,17歲為他墮胎。我希望所有的女孩別像我一樣,這麼輕易地相信網路上的陌生人,做出這麼多輕率的決定,我為此付出許多代價,大家要以我的例子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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