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塞女友下體戳破叫潤滑 性侵男娶了她獲原諒輕判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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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生雞蛋塞屁屁,不可以喔!(示意圖/取自Nohira Hanao YouTube)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洪姓男子不滿女友要分手,竟以生雞蛋塞入女方下體,再用手指侵入戳破導致蛋液流出,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2月有期徒刑,二審期間洪男改口認罪,獲得女方原諒改判刑2年,最高法院審酌兩人已經結婚,判刑2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20多歲洪姓男子在民國100年間結識已離婚柬埔寨籍女友,兩人交往進而同居,因洪男脾氣不佳,女方在10年2月有意分手不成後,開始避不見面,當年5月間洪男在路上等女方下班,並藉口可回到同居處談分手。

女方入屋,後洪男懷疑她移情別戀,情緒激動下先拿繩索將她綑綁後壓制在床,不顧女方掙扎哭喊,強行脫衣並伸手從床旁冰箱拿1顆生雞蛋,直接塞入女方下體,再以手指伸入女方下體,將雞蛋戳破,讓蛋液流出。

▼情侶嘿咻助性,曾發生蛋塞女方下體取不出來的窘境。(圖/取自東方網)

幸好女方進屋前曾與胞妹聯絡,兩人以母語交談,胞妹察覺有異,立即連絡前姊夫報警,一起趕赴洪男家中救人;女方獲救後,到醫院驗傷並取出殘留蛋殼和蛋液。

被害人向警方表示,雞蛋被戳破時,有聽到「啵」一聲並感覺有液體流出。洪男則辯稱,打「分手炮」經過女方同意,塞蛋是為了助性,蛋液有助於潤滑,卻因女方掙扎才讓雞蛋掉進下體。

法院一審依被害人胞妹證稱在門外曾聽到姊姊大喊「不要、救命」,且洪男有犯罪前科,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2月。台灣高等法院審酌被害人原諒洪男,洪男也改口認罪,且兩人已經結婚,改判2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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