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陸海空軍軍士官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31日於立法院三讀通過,國防部表示,適度延長校、尉級人員服役最大年限,有利國防專業人力繼續貢獻所長,並可擴大志願役人員進用彈性,穩定人力來源,達成「募兵制」政策目標,未來也將續檢視相關規定,以完備兵役行政,使國防施政更趨周延完善。
2017-11-01 01:00立法院會31日三讀《陸海空軍軍士官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將校級、尉級軍官服役年限上限延長;其中,少尉、中尉服役年限自現行10年延長至12年,上尉則是15年延至17年;少校、中校和上校之服役年限則自現行20年、24年及28年延長為22年、26年及30年。
2017-10-31 16:47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19日審查「陸海空軍軍士官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最終初審通過,將少尉、中尉服役年限從現行10年延長至12年,上尉則是15年延至17年;另外,少校、中校和上校之服役年限,則自現行20年、24年及28年延長為22年、26年及30年。國防部指出,修正案通過後,有利國防專業人力繼續貢獻所長,不致產生人力壅塞問題。
2017-10-19 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