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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法

基隆大海扇珊瑚遭菜鳥潛水客踹破 海科館直播拍到讓人心碎瞬間

天氣逐漸炎熱,基隆潮境海灣保育區潛水客大增,近日國立海科館發現長度1公尺多的美麗大海扇珊瑚骨折、破洞,玫瑰珊瑚也遭踩破,疑潛水客人為破壞。基隆市政府表示,將追查釐清,破壞棲息環境者可依違反《漁業法》可處3萬至15萬元,並將研擬總量管制。

漁民小心挨罰!元旦起「刺網漁具」流失未通報 最重可罰15萬

刺網漁具因作業操作較簡易且成本較低易取得,是普遍的漁業作業方式,若在海上遺失漂流,恐造成作業漁船航行安全,因此自2022年1月1日起,刺網漁業漁具流失通報措施將全面實施。新北市政府漁業處呼籲,漁民朋友依規定標示刺網漁具之外,網具流失時,應依規定通報,依《漁業法》可處3萬至15萬元罰鍰。

杜絕農漁會賄選層出不窮 郭國文提修法加重處10年徒刑

民進黨立委郭國文18日表示,農漁會選舉賄選案層出不窮,相關刑度卻從未提高,他已提出相關修法,處罰規定將比照公職人員選舉,將現行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9萬元以下罰金,修正提高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2百萬元以上2千萬元以下罰金。

東港漁船「距岸3浬內拖網捕魚」 海巡雷達取締…最高罰15萬

屏東縣東港籍一艘漁船,2日晚上在佳冬鄉外海3海浬內,利用拖網捕抓螃蟹、蝦子及章魚等底棲海底生物,被海巡人員雷達系統發現,出動巡邏艇前往查緝,由於該漁船已違反漁業法第44條第4款「距岸3浬內拖網捕魚」規定,將函送主管機關裁處,將被裁罰3~15萬元。。

拖網漁船近岸捕撈破壞海洋資源 蘇澳海巡逮正著

「金○福號」漁船,29日上午在宜蘭頭城烏石港海域距岸2.6浬處違規拖網捕撈,危害海洋生態與漁業資源,蘇澳海巡隊巡防艇前往取締蒐證,並依漁業法第44條第1項第4款公告禁制事項,將「金」船函送裁處。

小琉球潮間帶驚見「破開海膽」!解說員心痛:可惡啊…網全怒了

台灣周圍漁獲因濫捕而減少,近年來的休養生息,才讓附近生態逐漸回復,但仍有漏網之魚不顧生態保育,任由一己之欲持續破壞。一名女網友表示,她日前到小琉球玩時,看到解說員將被破成兩半、吃完的海膽感嘆「可惡啊…」,讓她氣到不行,「要吃自己買啦!希望偷吃海膽的人拉到脫肛塞不回去」。

漁船海上違規作業「以為無人知」 海巡署無人機全都錄

海巡署第六巡防區指揮部昨29日下午,由岸際雷達通報高雄永安外2浬1艘漁船疑似違規拖網作業,南部分署第一一岸巡隊即派遣無人機區隊前往蒐證,成功查處違規作業漁船,依違反漁業法函送主管機關裁罰。

被《勞基法》害慘 漁民:難道抓魚到第8小時就收網?

漁業三法修法打擊不法漁業,上路一年多來累積開罰逾1.2億元,近3000名來自蘇澳、琉球、東港等地漁民組成自救會6日北上抗爭,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上午與自救會幹部共同召開記者會。宜蘭縣議會副議長林棋山表示,政府法規好像要抹殺台灣漁民,像是《勞動基準法》就不符合漁民規範,漁民難道可以抓魚到第8小時,就收網休息嗎?

違反鰭不離身 琉球籍漁船查獲鯊魚鰭7.22公斤

海巡署東部分署第一三岸巡隊新港安檢所,14日上午實施漁船進港安檢檢查時,發現琉球籍一艘漁船違反漁業署公告「鯊魚鰭不離身」相關規定,查獲魚鰭7.22公斤,經海巡單位證蒐證完備後函送主管機關裁處。

剛考上大學!基隆2高中生揪團釣魚被抓 「各吃3萬罰單」

基隆2名高中生因為已經考上大學,23日下午相約帶著釣竿到七堵區富民親水公園釣魚,竟無視入口豎立的封溪保育告示牌,直接在公園內瑪陵坑溪上架起釣竿釣魚,被民眾目擊向動保所通報。檢查員馬上到場取締, 2人雖然表示十分後悔,仍被依違反漁業法各處3萬元行政罰鍰。

秀姑巒溪出海口違法電魚 岸巡現場逮獲

花蓮秀姑巒溪出海口,27日上午11時許有民眾違法電魚,海巡署第八二岸巡大隊據報,派員前往現場查獲屬實,全案依違反漁業法第48條第1項第3款移送花蓮地檢署偵。

過年加菜GG了 年前違法採捕4條魚照送辦

東部地區巡防局第八一岸巡大隊於轄區實施現地勘查時,赫然發現台東縣富山保育區內有民眾違規採捕水產動植物,全案依違反漁業法函送主管機關裁處。

漁業三法撤黃牌? 陳吉仲:要看行政措施績效

立法院5日三讀通過遠洋漁業三法。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認為,《遠洋漁業條例》增列「未滿50噸漁船」級距較輕罰則後,不但解除漁民疑慮,又能符合歐盟所要求的嚇阻效果;至於我國已吃下的黃牌能否因此取消?他直言,相較立法進度,歐盟更關注行政措施成效,「等有了績效,歐盟看到後,答案會比較樂觀。」

拚解除歐盟紅牌危機 立院經委會傳中午協商漁業三法

曹啟鴻日前宣稱,台灣恐被從打擊「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IUU)漁業」的不合作第三國警告名單(黃牌)被提高到黑名單(紅牌)層級,引起漁業三法加速修法聲浪。立法院經委會今(29)日雖安排經濟部長李世光備詢,不過,會前即傳出要準時於11點50分結束議程消息,原因是中午要協商漁業三法。

賣馬糞海膽殼徑差1公分GG! 魚販現賠1萬還可能關3年

澎湖海膽數量少到快絕跡,還是有人不在乎地拿來賣。澎湖縣政府農漁局於5月31日接獲民眾檢舉,澎湖洪姓男子公開販賣馬糞海膽,經澎湖地檢署指揮刑大等單位共同前往查緝,發現其中有1顆殼徑僅7公分,因此依違反漁業法移送地檢署偵辦,令1萬元交保,未來還可能面臨最高3年的刑期,實在得不償失。

恆春「無動力帆船」出海垂釣 海巡驅趕:違反漁業法

恆春一群原住民親手打造了一艘傳統帆船,興奮的從岸邊出發試船,在船上聊天垂釣,沒想到這個舉動卻引來海巡人員的關切,直說他們違反漁業法,讓這群釣客氣炸了。對此詢問其他海巡人員表示,依據影片來看,若釣客沒有大量捕撈也沒有買賣行為,應該不構成違法。

《漁業法》三讀防非法捕魚 公海不得用流刺網

立法院12日院會三讀通過《漁業法》修法,明訂漁船不得在公海或與國際漁業組織締約範圍海域,從事流刺網作業,同時不得提供漁獲證明書供其他船使用。此外,漁船不得在國際漁業組織定的禁漁期或禁漁區作業。

立院/漁業法三讀 高風險海域,漁船可雇私人武裝保全

我國漁船廣大興28號在菲律賓與我國經濟海域重疊區發生槍擊案,加上索馬利亞海域海到肆虐,為保障我國漁民生命財產安全,立法院6日上午三讀通過《漁業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漁船行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海盜或非法武力威脅高風險海域,可雇用非本國籍私人武裝保全人員,保障其生命財產安全。

立院/在高風險海域,商船可僱用「私人武裝保全」

不只廣大興28號,近來我國船隻在外海遭受攻擊、搶劫事件層出不窮,立法院31日晚間三讀通過《航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遠洋商船可僱用私人武裝保全人員,讓中華民國籍商船擁有基本自保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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