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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出境新制評析】「暫時」解除?限制時限太久!

「台灣法治暨政策研究基金會」舉辦的「限制出境新法制度評析探討」研討會,針對已經上路的《刑事訴訟法》限制出境、出海專章提出探討。會中學者對於新制中諸多漏洞提出批評,例如審判中延長限制時限太久、對被告程序保障不足等。其中「暫時解除限制出境法制真空」的問題,更是學者一致的結論。

【限制出境新制評析】學者:審判中延長限制時限太久

《刑事訴訟法》已於今年5月間增訂限制出境、出海專章,明定限制的法定要件及其程序。但新法實施後半年,目前在實務上已經開始出現問題。新法規定審判中限制出境、出海累計不得逾5年;犯本刑10年以上重罪者,累計限制不得逾10年,引發學者大力批評,認為這造成限制時間太長,已經違背集中審理原則,更侵害人權。

【限制出境新制評析】學者:應全面由法官審理決定以利救濟

《刑事訴訟法》已於今年5月間增訂限制出境、出海專章,明定限制的法定要件及其程序。但新法實施後半年,目前在實務上已經開始出現問題。其中有不少學者針對新法的法官保留原則頗有批評,認為應該全面採用法官保留原則,況且就算不能絕對法官保留,也應該要事後由法官審核,以免侵害人權。

限制出境修法做半套!違背憲法侵害人權 更有球員兼裁判之疑

過去限制出境、出海在刑事訴訟法上沒有條列適用方式都用附帶方式處理,從實務上是從限制住居這個羈押替代手段來作為限制刑事被告出境、出海的依據。立法院於2019年5月24日三讀通過「刑事訴訟法(限制出境、出海)部分條文修正案」並增訂第八章之一「限制出境、出海」專章(刑事訴訟法第93條之2條至93條之6)。但新法對於《憲法》第10條遷徙自由的保障似乎仍存不完美,更可能侵害人權。

台灣要禁「香港惡棍」與黑警入境? 陸委會:精進既有機制

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發言人張崑陽14日在臉書表示,選後他與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會面,得知陸委會將研究設立「香港惡棍」名單,禁止「黑警」等侵害香港人權的人士入境。邱垂正16日指出,台灣對於出入境管理本有既定規範與機制,除了持續精進相關機制,來自香港各社團提出的訴求與建議,會做進一步評估,並參酌國際社會做法,審慎處理。

港學界代表:陸委會擬設「香港惡棍」名單 或禁「黑警」入境

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前發言人張崑陽14日在個人臉書撰文指出,他在總統大選後與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會面,得知陸委會將研究製作「香港惡棍」名單,禁止侵害香港人權的人士入境,其中也包含香港「黑警」。不過,陸委會15日晚間回應記者時僅表示,入出境管理本就有既定規範,政府會持續精進相關機制,審慎處理。

院檢跟風「警所報到」!侵害人權、浪費警力、效果可議

獲得法院、檢察官准許交保的被告,裁定書中經常會要求定時到「警所報到」。但其實這項作法並無明確法源依據,而且經過10餘年的操作後,仍有超過7千名被告落跑。另外還有被告被限制6年來,天天到警所報到,法院卻僅僅只開過2次庭。基層員警更大嘆,浪費員警人力還效果不彰,破壞院檢警和諧。

限制出境法制化三讀 禁令將有時限並明文規定救濟方法

立法院會24日三讀通過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增訂限制出境、出海專章,明定限制的法定要件及其程序,也規定限制出境及限制出海的期限,偵查中不得超過1年2月、審判中不得超過10年,另外也規定延長禁令的程序及相關配套措施。

限制出境侵害人權!超徵稅收!人民不滿政府聽到了嗎?

由中華人權協會選出的2018年度10大人權新聞,30日公開網路票選結果,其中由《ETtoday法律雲》報導的「限制出境嚴重侵害人權 修法不能走回頭路」,獲得近萬民網友中67.51%的認同,榮登票選第二名的重大人權新聞,可見限制人權侵害人權的問題,已經引發民眾高度重視。

學者批限制出境修法須通盤考量 司法院:人權保障不能等

「限制出境」無法源依據又嚴重侵害人權,司法院提出《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打算編列專章將「限制出境」法制化。但學者林鈺雄投書媒體,指限制出境橫跨刑事訴訟法、刑法及行政法,必須以通盤考量方式立法,才能成功。對此,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回應「人權保障不能等」,應該儘速修法過關。

雲端最前線/限制出境嚴重侵害人權 修法不能走回頭路

「限制出境」無法源依據又嚴重侵害人權,引起各界重視,司法院也已經提出《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打算編列專章將「限制出境」法制化。《ETtoday新聞雲》直播節目《雲端最前線》28日由立委、專家學者一起討論「限制出境」的問題,希望修法不能再走人權倒退的回頭路。

「會丟工作」林益世妻求解除境管 檢嗆:認為你無罪有幾個

在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貪汙案中,均獲判無罪的林益世妻子彭愛佳,在案發後遭到限制出境超過5年。彭愛佳向高等法院聲請解除限制出境,高院8日開庭審理。彭女在庭上表示,目前是家中唯一經濟支柱,公司指派她出國採訪,若不能配合公司,可能丟掉工作,請求法院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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