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事故三週年! 董小羚控台鐵「兩大惡習」:出事就找理由花錢

▲▼普悠瑪列車21日在新馬站東正線出軌翻覆,經鐵路人員3天全力搶修,24日清晨近6時第1班列車停靠後,正式雙線雙向通車。(圖/記者游芳男攝)

▲普悠瑪列車出軌今屆滿三週年。台東董家今北上召開記者會。(圖/記者游芳男攝)

記者許維寧/台北報導

台鐵第6432次普悠瑪號列車 2018年10月21日前行經宜蘭新馬站時翻覆,造成18人死、逾200人受傷悲劇。今天( 10/21)事故屆滿三週年,台東董家於事故中痛失8名至親,今家屬董小羚北上召開記者會,也直接指出台鐵兩大惡習,一是把責任推給司機明則保身,二是出事就有理由花錢,更質疑司法也是配合演出。

宜蘭地方法院日前一審宣判,司機員尤振仲依過失致死罪判刑4年6個月。同案中時任台鐵局機務處柳姓副處長、時任台鐵局綜合調度所吳姓所長,兩人則均判無罪,全案可依法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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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悠瑪事故受難家屬自救會會長董小羚今協同立法委員邱臣遠、蔡壁如召開記者會表示,一審判決時法官不採信駕駛員的說詞,最後由基層的駕駛承擔所有刑事責任,全國民眾都覺得不可思議。

董小羚回顧,三年來家屬對台鐵提告,台鐵的態度就因此大轉變,不處理也不關心受害者和家屬,整個體制卻對台鐵無可奈何,立法院提出諸多問題,政府部門和台鐵卻未依照承諾改進,悲劇一再發生、監察院彈劾也沒用,不禁讓家屬質疑莫非司法也是配合演出。

董小羚談到,1991年因行車安全裝置ATS故障,導致苗栗造橋火車事故,台鐵於2001年採購ATP自動列車保護系統,也讓台鐵有兩大惡習難以根除,一是把責任推給司機明則保身,二是出事就有理由花錢。

董小羚說,2001年採購的ATP系統2018年才完成驗收,過了17年才完成驗收,台鐵花了納稅人的大錢竟然17年才完成驗收,實在荒謬,「採購ATP後台鐵的事故傷亡有比較少嗎?台鐵應該檢討。」

董小羚也質疑採購傾斜式列車的政策,買更貴的東西,卻減少乘客座位數、售票數。2012 年11月21日開始到2013年 1月31日期間,普悠瑪試運轉總共14次,傾斜功能4次未啟用,6次沒紀錄,3次不正常,只有一次正常,並未發揮高價買來、過彎比較快的傾斜式功能。又依據審計部的報告,台鐵擺爛放任5.2億元履約保證金過期,賣方不履約,又是全民承擔。台鐵從採購到組織管理文化都亂七八糟,人事精簡這麼多年,基層的人少了、高階的主管沒少過,近十年來,台鐵的死亡人數為438人,高鐵0人,就是組織型態和文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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