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戀花翻覆父母妹全死…責任險不賠哥哥 網:保險買爽的!

▲蝶戀花疑似司機過勞,造成遊覽車翻車意外。(圖/記者孫曜樟攝)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蝶戀花」遊覽車翻覆意外,釀成33死慘劇,其中李姓夫妻和女兒3人全數罹難,留下獨子李男,向承接乘客險的富邦產險及旅責險的旺旺友聯申請理賠,卻被引用民法194條拒賠,還嗆「叫總統來也一樣」。引發網友熱烈討論,留言表示,「所以保險都是買爽的」。

李男家屬日前向富邦產險申請妹妹的乘客險理賠,得到回答卻是「無法理賠。」家屬問「為什麼哥哥不能領妹妹的保險金,那誰可以領?」,富邦回答「誰都不能領」;去電旺旺友聯也得到一樣的回答。金管會保險局解釋,責任險保險金並非遺產,因此沒有「繼承」問題。

新聞被轉發至批踢踢後,引起網友正反兩面熱議,一派網友認為保險公司應該賠償,「太不會做生意了吧...就當作買個廣告都賺好嗎」、「靠,這家這麼嗆喔」、「現在氛圍是不賠錢就賠名聲了」、「保險不能賠,那買保險要幹嘛,不如不要買」、「保險公司真的 有夠黑」、「不合理就不合理,誰說法律就不能檢討,奇怪」。

另一派網友則支持保險公司制度,「兄弟姊妹就不在法律的清單裡,要怎麼賠」、「我反而覺得沒有不合理,如果你兄弟姊妹都可以幫你保,那很多事就有倫理問題了」、「就說了「責任險」定義跟 「意外險、壽險」等不同了! 金管會也解釋了,昨天也討論過了,怎麼還是有一堆跟風的人在那亂喊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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