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孕妻勒死賊被判刑恐賠3百萬 網友:台灣需要堡壘原則

▲何姓屋主前年示範壓制竊嫌經過。(圖/東森新聞,下同。)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台北市何姓屋主前(2014)年10月在家中遇張姓竊賊,為保護孕妻,與竊賊發生肢體衝突,並在壓制過程造成竊賊窒息,送醫不治。何姓屋主事後被檢察官起訴,士林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張男父親求償3百萬元的民事訴訟,目前仍在審理中。

事件引發網友熱烈討論,不少人對何男保護孕妻還被判刑感到不解,主張對非法侵入者可採取致命武力的「堡壘原則」再度被提出討論。律師呂秋遠2014年在《ETtoday東森新聞雲》發表文章〈勒斃賊五萬交保算仁慈 堡壘原則台灣不適用〉,內文寫道,「有沒有防衛過當,必須從屋主與竊賊的背景與當時的情況來看,這是浮動的標準,並沒有固定的準則。」

陳宜誠律師2014年10月28日於部落格評論此案,寫道,「『堡壘原則』(Castle Doctrine)的觀念起源甚早,早在羅馬帝國時就已經有了。於17世紀時,英國更將其訂為法律,理由是「一個人的家是他的堡壘;每個人的家是他最安全的避難所」。為了保衛自己及家人的生命、財產不受侵犯及威脅,拿起武器或豁出死命與闖入者搏鬥,視為天經地義。英國這個法律由移民帶至北美大陸,逐漸成為美國各州的法律。」
 

▼何男跟孕妻返家時的監視畫面。

何男事後表示,他一回到家,就瞄到廁所有躲人,打開門以後,張男馬上揮拳想攻擊,為保護身旁懷有8月身孕的妻子,才會自我防衛並扣住張男脖頸壓制,防止他衝出後對妻子不利。沒想到張男就此窒息不治。海軍陸戰隊退伍的何男前年在接受媒體訪問時曾說過,如果事情重來一次,他還是會出手壓制,「不反抗或打輸的話,很可能會變成兩屍三命。」

▼何男前年接受訪問表示,「是為保護孕妻才壓制竊賊。」

士林地院的判決結果認為,何男已知張男臉色發青,全身發抖,卻沒有停止動作,導致張男窒息死亡,屬於「防衛過當」,判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判決出來之後,網路上也開始熱烈討論,許多人認為,當時情況緊急,何男又要保護孕妻,難以控制力道,不應被判刑;也有人認為,竊賊闖空門固然有錯,但罪不致死,非常倒楣。

▼身材壯碩的何男是海軍陸戰隊退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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