矯正署長幫嫌唸5聲明 吳國棟:丟臉!唸完應立刻辭職

▲矯正署長吳憲璋唸嫌犯聲明。(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大寮監獄典獄長陳世志及戒護科長王世倉遭6受刑人挾持,矯正署長吳憲璋11日晚間近11點在主嫌鄭立德要求,在媒體鏡頭前大聲唸出5點訴求。資深媒體人吳國棟看了忍不住在新聞媒體上批,「真是丟臉丟到家了」、「矯正署長有臉唸得下去?」

吳國棟11日晚間在節目《壹電視》節目上指出,矯正署長鏡頭前幫嫌犯唸聲明,讓他冒冷汗,他直言一個國家堂堂的矯正署長,真是丟臉丟到家了「你也被挾持了」。他指出,6個受刑人裡頭挾持典獄長,矯正署長外頭也被「挾持」,質疑這種事難道不能讓前來協調的前議員李榮宗,或是被挾持的典獄長陳世志來朗讀嗎?「一個矯正署長你有臉唸得下去嗎」,吳國棟甚至直呼,吳憲璋應該唸完就立刻宣布辭職。

吳國棟指出,歹徒的5點聲明根本與受刑問題無關,是政治問題,如陳水扁的狀況,剩下其他訴求與法官自由心證有關,「假釋是檢察官處理而非法官,連這個都搞不清楚?」

據了解,6受刑人希望矯正署長吳憲璋在電視上念出5點訴求,就會釋放戒護科長王世昌,但截至12日凌晨1點27分,人質尚未被釋放。

鄭立德5點聲明如下:

(一)、陳水扁假病可以保外就醫,監獄內比他嚴重很多,既然阿扁可以保外,那就比照辦理一視同仁。

(二)、現在一罪一罰造成有人刑期40、50幾年,現在法律讓初再過1/2刑期都能假釋,但是都關到2/3才能準累犯就更慘。三振條例連報假釋都不行,你們這樣是官逼囚反,法律不是情理法,情已經不見就只剩下法官自由心證、讀裁道理,他說有罪就是有罪,誰叫我們有前科就是活該,什麼是無罪推論?說穿只是法官真偉大。

且既然你們要我們關到死,那也要給我們自主自給的能力,做了一個月工作只有200塊,內衣褲都不夠買,還要家人救濟。連活得尊嚴都沒有,還要拖淚家人,那就只剩下自殺和拼了兩條路可以走。

(三)、我(鄭立德)沒有殺人卻被判18年殺人罪,對別來說是個數字,但對我來說卻是不甘心。而我的例子只是冰山一角,還有許多受刑人和我一樣心情,誰來幫我講話?

(四)、馬英九你雖然不是好總統,但是你卻是一個好的法務部長,在你還有能力之前,請救救受刑人。

(五)、請修改三振法案給人希望好嗎?減刑為什麼只減微罪、重罪不減?你們是鼓勵大家做小、搞詐騙嗎?既然要減為什麼不能一視同仁,講難聽點不都是罪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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