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國家稅務總局3日公布,女星范冰冰逃漏稅金額累計2.55億元(人民幣,下同),罰金5.96億,滯納金0.33億,共計需補繳 8.84億元(新台幣39.2億),但考量到她是初犯,只要在規定期限繳納罰金,就可以免追究刑事責任。北京律師楊兆全分析,此次屬於中等程度處罰,沒有給予最高限5倍的處罰。
2018-10-03 13:06大陸女星范冰冰捲入「陰陽合約」涉嫌逃稅,至今神隱超過3個月。國家稅務總局3日最新消息指,目前案件已經查清,范冰冰在電影《大轟炸》劇組拍攝過程中取得片酬3000萬元(人民幣,下同),其中2000萬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個人所得稅、營業稅,共計730萬元,依法追繳近9億人民幣(約39.2億新台幣)稅款。
2018-10-03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