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阿賢與女子小玲(均化名)接連收到自己名字諧音「嫌」、「靈」的信件,且都是署名叫「曹寧瑪」的林男所寄,讓人容易聯想到髒話「X你媽」,2人因此心生不滿,提告公然侮辱。不過台北地院認為,「嫌」、「靈」2字並非都存有謾罵攻擊之意,且「曹寧瑪」與「X你媽」讀音的聲調均不相同,又寫在寄件人處,因此判林男無罪。
2020-01-16 15:25一名林姓男子因案與人鬧上法院,不滿對方委任的林姓律師,寄送資料時故意取其名字諧音,寄件人更寫上「曹寧瑪」,讓人容易聯想到髒話「操X媽」。林律師不堪其擾狀告公然侮辱,林男出庭時還辯稱,「只是打錯字」,但被法官打臉「寫錯16次也太離譜」,判定林男故意侮辱他人,審結應執行拘役100天,如易科罰金得付出10萬元。
2018-04-17 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