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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義務

名醫謝明吉正顎手術疏失導致女師臉麻沒知覺 二審判賠109萬

知名整形醫師謝明吉,2015年間為一名周姓女老師進行2次正顎手術,結果手術完後,女老師的下顎出現三叉神經、顏面神經受損永久麻痺,因此向謝明吉求償526萬餘元。一審判決謝明吉須賠償109萬餘元,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28日仍判決謝明吉須賠償109萬餘元。可上訴。

新北減肥名醫「明師」要男子每天吞15顆藥 只吃3天痙攣暴斃!

減肥名醫劉恩劭2013年間為一名男子開藥減肥,但卻疏未注意男子患有冠狀動脈硬化症,開出的減肥藥含有「麻黃」,還不斷加藥,最後男子一天要吃15顆減肥藥,過度刺激腎上腺素,男子血管痙攣,造成冠狀動脈更狹窄,因心肌梗塞暴斃。劉恩劭一二審均遭判刑6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21日駁回上訴定讞。

手術後留大疤、經痛頻尿未改善 名醫劉偉民判賠50萬確定

台北醫學院附設醫院婦產科主任劉偉民,遭女病患指控子宮肌瘤手術前未盡告知責任,將原本腹腔鏡手術臨時改為剖腹手術,子宮肌瘤沒割除,反而割除卵巢囊腫,術後留下大傷口,病狀也沒改善。女病患起訴求償300萬,一審未准,但高院二審逆轉改判劉偉民須與醫院連帶賠償50萬確定。

讓病患日吞15顆藥卻暴斃 減肥名醫劉恩劭二審判刑6月

減肥名醫劉恩劭2013年間為一名男子開藥減肥,但卻疏未注意男子患有冠狀動脈硬化症,開出的減肥藥含有「麻黃」,還不斷加藥,最後男子一天要吃15顆減肥藥,過度刺激腎上腺素,男子血管痙攣,造成冠狀動脈更狹窄,因心肌梗塞暴斃。劉恩劭一審遭判刑6月,案經上訴,高院二審仍將他判刑6月。

未盡告知義務將輸卵管全切除 名醫劉偉民判賠80萬確定

台北醫學院附設醫院婦產科主任劉偉民,遭女病患指控術前未盡告知責任,即切除雙側卵巢輸卵管,提早發生更年期障礙症狀。女病患不滿,向劉偉民與北醫求償連帶賠償1537萬餘元,一審判決劉偉民需賠償80萬餘元。案經上訴,高院二審於13日駁回上訴,仍判決劉偉民需賠償80萬餘元,全案確定。

白繳多年保險費卻拿不到理賠金 保戶容易敗訴2大關鍵  

許多保險爭議雖多因保戶與保險公司對理賠定義有不同的解讀,而多會判定有利於消費者的解釋。可是保險的設計有許多不同費率計算等複雜對價關係,保戶若是投保時告知的內容與投保後有改變,務必要記得通知業務員、保險公司,較能避免遇到難以獲理賠的窘境,白繳了許多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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