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醫謝明吉正顎手術疏失導致女師臉麻沒知覺 二審判賠109萬

▲牙醫,看牙醫。(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名醫謝明吉遭法院認定手術有疏失,判賠109萬餘元。此為示意圖。(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知名整形醫師謝明吉,2015年間為一名周姓女老師進行2次正顎手術,結果手術完後,女老師的下顎出現三叉神經、顏面神經受損永久麻痺,因此向謝明吉求償526萬餘元。一審判決謝明吉須賠償109萬餘元,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28日仍判決謝明吉須賠償109萬餘元。可上訴。

謝明吉曾上過電視節目,也曾幫名人法拉利姊進行手術,甚至還被電視台採訪。而本案判決指出,曾在外國擔任老師的周姓女子,2015年2月間,因下顎前凸、上顎後縮、咬合不正及上排8顆牙齒動搖、疼痛等症狀,找上謝明吉。經過說明後,周女決定接受謝明吉手術,改善症狀。

她先在當年6月間接受謝明吉施以修正型雙顎正顎手術的第一次手術;同年12月再接受移除正顎手術骨釘與骨板、下眼眶PMMA(丙烯酸骨泥)植體植入、下顎骨角與下緣PMMA植體植入及下巴Medpor(聚乙烯)植體合併PMMA植入的第2次手術);隔年3月,第三次接受謝明吉施以修正型額頭手術將PMMA再塑型;最後在2016年10月接受謝明吉施以右側眶下植體調整手術,總計共4次手術,周女也因此花費158萬元。

但周女手術結束後,出現左下齒槽神經、三叉神經、顏面神經受損永久麻痺,左下唇及左下巴無知覺、左下顎碰觸會麻、下唇功能失調、左舌麻、味覺變鈍、左臉頰漲、右眼眶下植入物突出、右臉麻腫痛、軟組織變形等傷害,她因此提出民刑事訴訟。刑事部分,謝明吉2019年9月間遭檢方依照業務過失傷害罪,提起公訴。

至於民事賠償部分,一審法院認定謝明吉有疏失,判決謝明吉須賠償109萬餘元。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於28日宣判,高院認定謝明吉於第1次手術前疏未注意周女左側下顎枝頰側皮質骨有一個凹陷缺損,下齒槽之神經有異常走向及位置之情,因而採取較容易傷及三叉神經之下顎枝矢狀切劈開術,已有疏失;而其術中復未能注意不傷及周女之三叉神經,亦有疏失,終致周女三叉神經下顎枝受損。經過計算後,還是認定周女損失合計109萬1,367元,與一審認定相同。高院最後駁回雙方上訴,仍判決謝明吉須賠償。本案周女可再上訴,謝明吉不可再上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