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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不干擾私生活

夫妻簽合約互不干擾私生活 老婆告小四通姦敗訴

台北市一名70多歲的王姓男子,22年前第一次外遇,當時為了安撫妻子,同意給1000萬元及每月3萬5000元生活費,還簽下「互不干擾私生活」合約,沒想到6年後丈夫又外遇,妻子轉向小四求償15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認為妻子與丈夫簽署的合約內容,等於同意丈夫外遇,無權求償判妻子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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