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深夜約人妻到摩鐵 法官相信「真的在開會」判老公敗訴

▲▼摩鐵,MOTEL,飯店,HOTEL,臥室。(圖/免費圖庫PIXABAY)

▲主管約人妻姊妹到摩鐵開機密會議,法官相信「真的在開會」判人夫敗訴...(示意圖/取自pixabay)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邱姓男子不滿妻子深夜和主管上摩鐵,向警方謊報汽車失竊,闖入摩鐵「抓姦」,不料妻子和主管衣著完整,手持報表、筆電在談公事,他仍覺得是開門太慢,2人早已穿好衣服,因此提告求償50萬。對此,妻子的妹妹出庭證稱,她和姊姊是同事,3人約好到摩鐵開會。最後法官採信這項說法,本月二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邱男指控,他與妻子2014年結婚,但近來婚姻陷入僵局,女方不時萌生離婚求去的念頭,對家庭職責也愈來愈疏遠。2021年2月10日,他發現妻子深夜未歸,反而與主管一起投宿汽車旅館,讓他氣得向警方謊報車輛失竊,再隨警方循線到摩鐵,果真逮到兩人在摩鐵獨處,當場拍下照片。

儘管照片中,妻子與主管真的衣著整齊坐在床上,分別打開手提電腦、手持報表。但邱男認為,汽車旅館櫃檯打電話通知10分鐘後,兩人才開門讓警方進入蒐證,早就把衣服重新穿好、偽裝成在談公事,何況男方明知女方已婚,卻仍深夜在摩鐵獨處,已嚴重侵害他配偶權。

對此,女方胞妹出庭證稱,她跟姊姊是同一間公司,男主管負責帶領她們2個,因為隔天要交出一份機密的報價和排程,不能讓人聽到,加上時間很緊急,所以3人起初相約到麥當勞開會,不料到了麥當勞發現人太多,她才提議就近找個安靜的地方,最後眾人決定去汽車旅館。

女方胞妹指出,由於是3人一起去,她覺得沒問題,但當時她要等老公來接手帶小孩,還要去附近買吃的,所以請2人先去摩鐵等待,她會晚一點到,怎料後來抵達時,姊姊和主管的臉色都不好看,一問才知道姊夫帶警察找上門,還在房間四處翻找、拍照,讓她一度驚訝問「怎麼會這樣?」讓2人無言以對。

法官審視照片後,認為照片中的2人衣著整齊、端坐在床,床鋪床單並未凌亂,而且主管在用電腦、女方手持報表,未見任何逾越同事間正常社交分際之親密舉止,難以憑此認定邱男配偶權遭侵害,加上女方胞妹證詞前後一致,勘認3人在摩鐵討論公事為真,因此一審判決邱男敗訴。

邱男不服上訴,但二審法官認為,若原告先不能舉證,以證實自己主張之事實為真實,則即便被告就其抗辯事實不能舉證,或所舉證據尚有疵累,也應駁回原告之請求,因此於本月7日駁回邱男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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