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奕華連帶賠123萬確定 范雲轟蔣萬安:如何看副市長卸責?

▲▼立法院長游錫堃接見美國人權基金會創辦人兼執行長哈佛森 范雲 林昶佐 吾爾開希 賴香伶。(圖/立法院提供)

▲民進黨立委范雲。(圖/立法院提供)

記者詹宜庭/台北報導

台北市副市長林奕華擔任立委期間的辦公室前主任林廷霖5年前強拉女志工進雜物間性侵,事後曾下跪道歉,被判刑3年10月定讞;高等法院29日二審判林奕華須與林男連帶賠償123萬餘元,全案確定。對此,民進黨立委范雲痛批林奕華不斷卸責,並袒護他的前辦公室主任,更質疑台北市長蔣萬安,「我們能信任市政府這樣的領導人,會認真看待市民遇到的性別暴力嗎?」

對於高院29日判決林奕華須連帶賠償123萬餘元,范雲1日表示,當事人在事發之後,就向她的辦公室求助,因為她向林奕華申訴,林奕華不僅拒絕見面,也拒絕表達歉意。林奕華甚至在法庭上,企圖撇清她跟前主任的關係,痛批「林奕華的傲慢、甩鍋,對這位受害女志工造成嚴重的二度傷害,因為受害人當時正是因為對林奕華的支持,自願去當志工,才發生被性侵的重創!」

范雲說,受害女性的痛苦與眼淚難以言喻,只能說令人非常不捨。如今,此案在法院有階段性進度,被害人也終獲遲來的正義。過程中,林奕華不斷卸責,並袒護他的前辦公室主任,一下說加害人事發當時已經離職,一下又說被害人求償金額太高,但這些一一都被台北高等法院打臉。

范雲開嗆,台北市長蔣萬安過去逃避回應同一現場的同黨性騷立委,質疑「請問你如何看待自己的副市長如此逃避、卸責發生在自己辦公室的性侵事件?我們能信任市政府這樣的領導人,會認真看待市民遇到的性別暴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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