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拿法條曝入籍大不同 「多數外配取得身分證時程遠超陸配」

▲▼民進黨團輿情回應記者會 吳思瑤。(圖/記者屠惠剛攝)

▲民進黨團輿情回應記者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院黨團日前公布新會期優先法案,其中包含「陸配取得身分證年限比照外配,6年改4年」,還取得民眾黨團支持,但已經有過3萬民眾發起連署活動反對。民進黨立院黨團29日表達強力反對,立委鍾佳濱進一步說明,外籍配偶要先取得國籍才能取得戶籍,通常超過6年,中國籍配偶若要取得身分證跟戶籍,就要依照依親居留跟長期居留時間規定,6年就可以取得,在野黨國籍跟戶籍傻傻分不清,請先熟讀《兩岸人民關係法》及《移民法》。

「陸配取得身分證年限比照外配,6年改4年」提案引發爭議,國民黨團、民眾黨團主張應與他國外配標準一致,反對者則指出,中配入我國籍不用放棄本國籍,且70歲以上雙親以及12歲以下孩童都可以依親來台,使用台灣社會福利、健保、醫療資源,已經是優待。

鍾佳濱表示,國民黨質疑民進黨政府對中配有所歧視,但身分證上最重要、會變動的項目就是住址,取得身分證代表在台灣取得戶籍,根據憲法增修條文,外籍配偶是外國籍人士因婚姻來台、要居留,中國籍配偶是居住在非自由地區人民,中華民國自由地區是台灣、非自由地區是港澳、大陸。

鍾佳濱說明,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居住在大陸地區人民因婚姻來台,並非要取得國籍、而是戶籍,必須有依親居留,在台灣居留4年、每年183天,才能申請長期居留,滿2年後申請定居,本國人才能在台灣定居,也就有戶籍、拿到身分證。

鍾佳濱指出,外籍配偶因婚姻來台同樣是外國人來台居留,不見得要取得國籍,但若要成為中華民國國民,必須經過3年、每年183天,並放棄原國籍跟提出財力證明,才能用歸化方式取得中華民國國籍,此時在台灣還不能定居,必須在台灣停留1年、2年甚至5年才能取得定居的戶籍跟身分證,簡化成3+1年就可以取得身分證,是錯誤的。

鍾佳濱直言,國籍跟戶籍傻傻分不清,外籍配偶來台先要取得國籍至少3年,必須有財力、居住時間長度,接下來取得戶籍還要1年、2年甚至5年時間,多數外配要拿到身分證時間,根本遠超過一般的中國籍配偶,中國籍配偶因為不需要取得台灣國籍,時間上比較迅速,在野黨如果要談這題,先分清楚國籍跟戶籍不同。

鍾佳濱總結,外籍配偶要先取得國籍才能取得戶籍,通常超過6年,中國籍配偶若要取得身分證跟戶籍,就要依照依親居留跟長期居留時間規定,6年就可以取得,「請大家熟讀相關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以及移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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