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妻新婚1年就送他綠帽!苗栗男驗DNA才知「兒子也非親生」

小三,偷情,性侵,上床,抓姦,劈腿,偷吃,感情,誘惑,做愛。(圖/記者周亭瑋攝)

▲阿德與妻子新婚不到2年,沒想到妻子就已出軌。(示意圖/記者周亭瑋攝)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苗栗一名男子阿德(化名)與林姓妻子結婚不到2年,意外抓包了對方婚內出軌,於是雙方協議離婚,沒想到隔了2個月,阿德還發現兒子竟非他親生,氣得一狀將林女、劉姓小王告上法院。苗栗地院審理後,判2人須賠60萬元,林女還要賠償158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阿德2021年5月間與林女結婚,2人婚後不到4個月,林女就產下了一子,2人在生活上沒有太多磨擦。

不過,阿德2023年4月間,意外發現了林女與劉姓小王有染,雙方於是協議離婚,小孩則由阿德照顧。豈料阿德事後覺得生產日期不對,帶孩子到醫院做血緣鑑定,意外發現綜合親子指數(CPI)為0,親關機率為0%,等於孩子也不是他親生的,氣得一狀將林女、劉姓小王告上法院,除了向2人求償60萬元精神撫慰金以外,還要求林女賠償158萬餘元的代墊生活費、保母費及精神撫慰金。

▼阿德愈想愈不對勁,帶著孩子去驗DNA,發現兒子也不是親生的。(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綠帽,仙人跳,做愛,陽痿,援交,包養,劈腿,出軌。(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苗栗地院審理後認為,林女隱瞞了孩子非阿德親生的事實,不但由阿德負責撫養、照顧,就連離婚以後都是阿德作為主要照顧者,侵害了名譽權、人格權,因此判准精神撫慰金求償。此外,阿德也有給出代墊生活費、保母費等支出明細,法官也判准求償,代墊生活費、保母費及精神撫慰金等款項,合計為158萬2,629元。

至於林女與劉男發生婚外情的部分,阿德向2人連帶求償60萬元,苗栗地院衡量雙方的社會、經濟地位,以及阿德受到的損害以後,同樣判准求償,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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