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可敵國的美國老錢家族教兒子:讓金錢為你服務!

▲省錢,存錢,薪水。(圖/pexels)

▲富可敵國的美國老錢家族教兒子不要成為金錢的奴隸,要讓金錢為你服務。(圖/pexels)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約翰·D·洛克菲勒(John D. Rockefeller, 1839-1937年) ,美國著名實業家、資本家,標準石油公司的創辦人。從小家境十分困難,必須中止學業,16歲那年在雜貨店開始工作,19歲開始經商,小到一便士的捐款也分毫不差的進行記錄,最後開創出富可敵國的洛克菲勒家族。

你手中多一分錢,就多加了一分決定自己未來命運力量。讓金錢成為你的奴隸,不要成為金錢的奴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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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約翰:

有許多的悲劇,都是因為驕傲與偏執所造成的,製造貧窮的人亦同。多年以前,我曾在第五大道浸理會教堂偶遇過一個名叫韓森的年輕人,是個節衣縮食辛苦過日子的小花匠。韓森先生或許把安貧樂道的行為當作是美德,他擺出了一副人格高尚的姿態對我說:「先生,我想我必須與你探討一個問題,金錢是罪惡之源,《聖經》上這麼說。」

在那個瞬間,我馬上了解為什麼韓森先生和財富搭不上邊了,他從自己對《聖經》內容的誤解裡學到偏差的人生啟示,自己還奉為圭臬。我不願這個可憐的小伙子困在自己狹隘的泥淖中無法自拔,我跟他說:「年輕人,我從小就開始接受各種基督教義的教養,並以此當作行為準則,相信你也是這樣的。但是我的記憶大概比你好,你要記得,在那句話的前面還有一個關鍵詞──喜愛。『喜愛金錢,是萬惡之源。』」

「什麼?」韓森張大了嘴,彷彿能吞下一整條鯨魚的樣子,我真希望他賺錢的胃口也大得像那樣。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說:「是這樣的,年輕人。《聖經》起源於人類的愛和尊嚴,是對全宇宙最高階靈性的崇拜,你能夠大膽引用其內容,甚至把生命交給它。所以,當你引用《聖經》的內容時,你引用的就是真理。『喜愛金錢, 是萬惡之源』,正因如此,喜愛金錢是一種崇拜手段而非終極目標,你若沒有手段,沒有辦法就達成目標,簡言之,若只知做個守財奴,那金錢確實是萬惡之源。」

我提醒韓森:「想一想,你若有錢,就能造福家人、親友,建構幸福、快樂的生活,甚至可衍伸到社會上,讓孤若無依的窮人得到救贖。如此一來,金錢就是幸福泉源。」我開導他:「你手中多一分錢,就多加了一分決定自己未來命運力量,去賺錢吧!你不該被偏執觀念捆綁住手腳,應該好好利用時間讓自己變有錢,因為有錢你就有力量。紐約是個充滿致富機會之地,你應該賺大錢,而且能 賺大錢,請記得,小伙子,雖然你只是塵世間的過客,但一定要讓自己的人生發光發亮。」

我不知道韓森最後是否接受我的開導,如果沒有,我會非常遺憾,他看上去並不笨,而且身體條件也很好。人人都應該把時間用在讓自己變有錢。當然,我不否認有些東西的價值確實比金錢還高。當我們在看到一座舖滿落葉的墳墓時,難免會感覺到悲傷,因為我們知道有些東西花再多錢也買不到。特別是曾經遭受苦難的人,更有深切的體會,有些東西比黃金更迷人、更尊貴、更神聖。

我們都知道,金錢可大幅提升生活諸事的品質。金錢雖非萬能,但在這個世上,很多事情都離不開金錢。愛情是上帝給予我們最偉大的禮物,然而,擁有大筆金錢的情人能提升愛情的幸福度,金錢這東西就是有這麼偉大的力量。如果有人說「我不需要金錢」,那等於是說「我不想為我的家人、親朋、社會服務」,這說法聽起來就荒謬至極,但事實上就是這樣。

我相信金錢的偉大力量,我認為每個人都應當努力去賺錢。然而宗教對於金錢的想法帶有強烈的偏見,很多人認為,作為貧窮的上帝子民是至高無上的榮耀。我曾經聽到過有人在教會祈禱時說道,他非常感恩自己是貧窮的上帝子民,我聽到他的話便暗自思索:此人的太太若聽到他這麼說,不知道做何想法,應該會認為自己嫁錯郎了。我不願再看到這種貧窮的上帝子民,我認為就連上帝自己也不願意。如果一個本來會很富有的人因為窮困而軟弱無能,那他肯定就犯了非常嚴重的錯誤。他非但辜負了自己,也沒有善待家人!我並不是要以賺錢多寡來衡量人生是否成功,但我們不可否認的,我們可以用金錢的多寡來衡量一個人對我們這個社會所能做的貢獻。你收入越多,貢獻就能越大,想到我已讓許多美國人走上富裕的道路,我就覺得我的人生相當偉大。

我認為,是上帝而不是撒旦給人們創造了鑽石。上帝的告誡是:我們不能在違背上帝的情況之下賺錢,或去賺別的什麼東西,因為那麼做會讓我們有罪惡感。想要賺取金錢,大筆金錢,原本就是人之常情,只要我們是採用的 正當手法取得,不是被金錢所奴役。

很多人會沒錢,是因為他們不了解金錢。他們覺得金錢又冷又硬,其實金錢並非如此,它溫暖又柔軟。金錢能給人良好的感覺,在色澤上也和我們穿的服裝很匹配。我之所以成為今天的我,是依靠我過去的信念創造出來的:我必須是個富翁,我沒有當窮人的權利。隨著時間的不斷前進,這個信念變得越發堅定。

在我小時候,正是拜金思想被高度推崇的時期,當時有成千上萬的淘金者懷著發財的美夢從世界各地拼命湧入了加州。儘管在事後人們發現那場淘金熱純粹是個騙局,但這件事卻大大激發了數百萬人的致富渴望,其中也包含我──一個才十幾歲的孩子。那時我家境窘困,常要接受善心人士伸出的援手。我的母親是個自尊心很強的人,她希望我能肩負起身為長子的責任,把這個家庭建設好。因為母親的期盼及教導,我養成了此生不變的責任感,當時就立下誓言:我不想成為窮人,我要努力賺錢,我要用自己賺來的財富改善家人的生活。

在我的少年時期,金錢對我來說不僅僅是讓家人過著富足生活的工具,更能帶給我道德上的尊嚴及社會地位,這些東西遠比豪華氣派的住宅、美麗的服裝更讓我激動。我對金錢的了解,堅定了我想成為有錢人的信念,這信念又給我更堅定的意志去追逐財富。孩子,沒什麼事情比為了賺錢而賺錢的事情更可悲 了。我懂得賺錢的方法,那就是讓金錢成為我的奴隸,而不能讓自己成為金錢的奴隸,而我,就是這麼做的。

愛你的父親

▲▼《洛克菲勒寫給兒子的38封信》。(圖/布克文化)

以下內容截自布克文化《洛克菲勒寫給兒子的38封信(全新完整譯本)》之第18封信「不為金錢之奴,讓金錢為你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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