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大陸旅遊接受招待涉賄選 彰化退休員警和里長2人遭起訴

▲到大陸旅遊接受招待鄭姓台商與蔡姓里長被起訴。(示意圖/民眾提供)

▲到大陸旅遊接受招待鄭姓台商與蔡姓里長2人被起訴。(示意圖/民眾提供)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總統立委大選期間,彰化地檢署檢察官姚玎霖指揮彰化縣調站、鹿港及和美分局偵辦鄭姓退休員警、蔡姓里長2人涉嫌違反反滲透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等案件,經偵查終結,於昨(6日)偵查終結向法院提起公訴,並於今(7)日將鄭男移審彰化地方法院。

起訴書內容指出,鄭男為和美鎮人,員警退休後在大陸東莞經營房地產多年,與蔡姓里長是20多年的好朋友,鄭男接受一名「統戰辦黃主任」指示,免費招待選民前往大陸地區旅遊,而假藉招待旅遊名義,於2023年11月18日至23日,透過蔡男招攬18人組團赴大陸地區東莞旅遊,並由鄭姓男支付全部旅遊費用。

檢方調查,受招待人共計18人,每人原應收取機票錢為人民幣2,000元,由鄭男全額負擔,每人約台幣2萬元,總計招待出遊金額共36萬元。

檢警查出該團出發前就成立LINE「東莞旅遊」群組,鄭男於11月11日傳送訊息給蔡男,「煩請傳至群組投配票,謝謝」,蔡男也允諾,回覆「我們這裡面的人都是投票給某人的」等語。鄭男又回傳,預告當天晚宴有「東莞市黃江鎮副鎮長」跟大家聚餐。

當晚,在鄭男經營的酒店內,除副鎮長外,還有副書記等官方人員陪同用餐。20日晚上8時許,於晚宴敬酒時,又向團員公開表達及要求團員要支持某黨總統候選人,蔡男則在場舉杯表示沒問題。全案經檢察官偵查終結,認本件事證明確,於2月6日向法院提公訴。

案發後鄭男被羈押進看守所,今天移審彰化地院,晚間8點法官裁定10萬元交保,且限制出海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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