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酒駕王6案欠128萬罰單 執行分署書記官登門勸戒酒

▲屏東執行分署書記官登門勸酒駕大戶戒酒惜未遇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屏東執行分署書記官登門勸酒駕大戶戒酒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內埔一名男子10年內屢屢酒後騎乘機車,因而被監理站裁罰,共有6件酒駕罰單未繳,案件自107年起陸續移送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罰單金額高達128萬元,是分署目前酒駕大戶榜首。

▲屏東執行分署書記官登門勸酒駕大戶戒酒惜未遇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屏東執行分署受理案件後多次扣押義務人存款,另曾拍賣義務人內埔土地持分,皆執行無著。執行同仁鍥而不捨,希望能協助義務人解決飲酒問題,書記官於今天(1月31日)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展開全國酒駕專案同步實施日,再度帶著轉介單親至義務人家中拜訪,雖未遇他本人,但仍請其家人勸諭他戒酒,並代為轉交通知單予義務人,告知分署可協助轉介相關醫療單位。

另一名男子9年前在東港鬧區酒駕騎車被監理站裁罰,執行人員原訂今天要到東港義務人透天厝張貼封條,男子上週接到分署查封公文後,已於前天繳清。書記官及執行員改至新園另一名酒駕義務人住家勸繳,該名義務人名下的廢墟風土地持分本月順利以22萬4000元拍出,但仍不足清償其酒駕罰單,執行人員登門勸繳,希望他能將剩下的罰款繳清,否則分署會持續拍賣義務人名下其他的不動產。

屏東分署表示,行政執行不只是要為國家追回罰款,酒駕如果起源於酒癮,分署希望能協助義務人轉介相關單位戒酒,以跨機關合作之力從根本解決問題。為貫徹交通正義,分署自110年11月15日起配合行政執行署4波酒駕專案積極執行酒駕案件,已出動1124人次現場執行,並查封55筆不動產,為國庫徵起2238萬元。酒駕零容忍,屏東分署將繼續強力執行酒駕案件,以共同保障用路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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