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屬下史上最淫貪官 收2.7萬門票廠商竟說「小東西」

▲桃園市府前經發局長朱松偉涉及貪汙案,27日出庭時一臉落幕。(圖/記者沈繼昌攝)

▲桃園市府前經發局長朱松偉涉貪,被封為史上最淫貪官。(圖/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在擔任桃園市長期間,屬下經發局長朱松偉,因大量索賄,包含威而鋼、與女友開房,全都讓廠商買單,被媒體封為「最淫貪官」,高院開庭時,傳訊行賄2.7萬席琳狄翁門票的廠商時,廠商輕描淡寫的說這些都是「小東西」,讓法官錯愕。

朱松偉為台大土木工程博士畢業,曾任健行科大行銷與流通管理系副教授、清雲科大運籌管理學研究中心主任。他後來轉進政治圈,先到高雄市政府交通局擔任主秘,再被鄭文燦延攬,擔任桃園航空城公司總經理,而後更轉進桃園市府擔任經發局長,是鄭文燦口中「不可多得的人才」。

不過朱松偉自2016年6月9日至2018年12月25日任職桃園市政府前經發局長期間,就開始大量索賄。除了現金、高價3C產品以外,還向廠商索取「原廠的威而鋼」,甚至連與女友開房間的費用,都讓廠商買單。檢方偵查終結後,依照「違背職務收賄」等多項罪名,對朱松偉提起公訴。一審重判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5年。全案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10日再度開庭審理本案。

其中遭檢方起訴,行賄朱松偉2張席琳狄翁演唱會門票、價值約2萬7千元的台鎔科技材料公司副董事長顏豐進,檢方認為他請託朱松偉放行通過汙染物排放權,朱松偉傳訊息給權責單位稱「老闆的朋友,趕快麻煩趕快呈核到本部」,顏男公司2周內就得許可,因此顏男才會回贈2張門票。顏男一審遭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褫奪公權1年。

高等法院傳喚他出庭應訊,顏男表示,當時朱松偉收到票券後,也驚訝價格高昂,回說要付錢;但實際上朱松偉收到票券後,卻沒有付費。不過他也沒有追討,因為對他來說,這些「當作做公關」、「廣結善緣」,法官露出疑惑表情,顏男更說「對我來講真的是小東西」。全案尚未審結,法官諭知後續再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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