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記者騙女友263萬!交往10年偷娶妻生5孩 瞎扯「老闆的小三」 

▲竹北男偽「激真」刑警證 民宅變軍火庫…大批槍彈曝光警傻眼。(圖/記者陳凱力翻攝)

▲謝男還曾偽造3張刑警證。(資料照/記者陳凱力翻攝)

記者劉人豪/台北報導

新竹謝姓男子自稱是電視台臨時記者,並與范姓女子交往同居10年,卻又瞞著對方與另一名女子結婚,還生下5名子女,他謊稱女子其實是老闆的小三,孩子們則是老闆的私生子,甚至以老闆要求投資為由,騙走女友263萬元。謝男一審被依詐欺取財罪判處1年8個月有期徒刑,他不滿提出上訴遭駁回,高等法院民事庭也判謝要賠償263萬。

判決書中記載,謝男2010年間與當時失業的范女相識,進而交往同居,2016年5月間卻與另一名女子結婚,並生下5名子女;2021年10月至2022年1月間,他向范女謊稱老闆希望一起投資公司股份,總投資額為1000萬元,每季分紅40萬,他手頭現款不足,所以想請女友一起幫忙,前前後後一共詐得263萬元,後來因為遲遲未能拿出投資公司股份的證明文件,又瞎扯款項已經匯給老闆或遭老闆小三(謝妻)騙走,拒絕返還,女友才驚覺受騙。

范女證稱,當時謝男自稱在電視新聞台上班,跟老闆關係很好,想要投資卻沒有錢,因為2人已經同居10年,她早已把對方當成會陪伴自己到老的另一半,「我一直以為你是我的老伴,我不怕沒錢,所以把養老錢借你,結果,你錢拿走,人也走」,同時也想存一筆養老金,因此同意出錢協助投資入股。

至於謝男已婚一事,范女表示,她在2021年2月間才知道謝男已婚、有小孩,但是對方搬家之後,還傳簡訊來謊稱老闆有很多小三,謊稱妻子其實是老闆的小三,孩子們則是私生子。

謝男挨告之後,出示中華民國新聞媒體記者協會會員證、名片、在職證明等證據,但除了中華民國新聞媒體記者協會會員為真之外,其餘他聲稱任職的公司全查無薪資證明。一審法官認為,謝男長期欺瞞范女、妻兒,為了自身利益不惜出賣最親近之人,惡性甚大,因此依詐欺取財罪判處1年8個月有期徒刑,犯罪所得全部沒收。

謝男不滿提出上訴,他主張,自己養了范女10年,期間吃喝住、買精品的錢都是他出的,因為帳戶不能存款,才請女方幫忙存款,「她也說我需用錢的時候,可以把錢還我,我現在向她拿回來,哪裡犯錯?買所有的東西都是我付的錢,我是受害人,我是不是要告她10年下來所用的花費?我沒有拿263萬元,只拿到200萬元。」

▲竹北男偽「激真」刑警證 民宅變軍火庫…大批槍彈曝光警傻眼。(圖/記者陳凱力翻攝)

▲警方在謝男住處搜出的槍械。(資料照/記者陳凱力翻攝)

高等法院法官認為,謝男曾在審理期間坦承,范女確實匯款263萬元,不論金錢來源為何,都無法否定「范女確實匯款263萬元給謝男」這個事實,他辯稱只拿到200萬元,顯然不足採信,最終裁定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民事部分,新竹地院判謝男應給付范女263萬元,謝男上訴後,高等法院認為,謝男故意隱匿結婚生子事實,又以投資為由,誆騙款項,又因結婚生子之事遭發現,再謊稱他妻子為老闆外遇對象,屢次敷衍范女並允諾還款,但迄未履行,謝男既多次表明會還錢,就不是謝後來聲稱的「寄放」,因此駁回上訴。

除了與女友的金錢糾紛之外,謝男去年7月還因為非法持有10把手槍、子彈百餘發,以及大批刀械、槍管、滅音器等物品,甚至偽造3張「刑警證」,而被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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