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也爆「大陸介選」!檢調傳喚17人 某兩岸交流會理事長10萬交保

▲台南地檢署偵辦1起一件「泰達幣」詐騙案,聲押禁見11名詐騙集團成員,台南地院法官駁回無保放人,檢察官對裁定難以認同提起抗告成功。(圖/記者林東良攝,下同)

▲某兩岸協會理事長涉嫌招人赴陸「假旅遊、真介選」,檢方傳喚17人到案。(示意圖/記者林東良攝)

記者林東良、趙蔡州/台南報導

台南地檢署日前接獲情資,某兩岸交流協會林姓理事長涉嫌接受大陸所屬政治組織指示,透過投資、旅遊名義招攬台灣民眾赴陸免費旅遊,為某特定候選人助選,疑有介入選舉情事。南檢27日傳喚被告林男等17人到案,訊後認為林男違反《選罷法》嫌疑重大,諭知林男10萬元交保,其餘被告訊後請回。

台南地檢署接獲疑似介入情資後,旋即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台南市調查處組成專案小組展開調查,發現林男涉嫌受大陸廣東省茂名市委員會統戰部指示與資助,透過投資、旅遊等名義招募台灣民眾赴陸,並支付赴陸民眾食宿費用,供對方宣傳「兩岸一家親」、「反台獨」等立場

專案小組還發現,林男的女兒代表林男所在的黨派,參與競選台南市立法委員選舉,林男疑似為爭取民眾支持他的女兒,今年11月20日至25日招募18名台灣民眾前往廣東省茂名市參訪,享有食宿、交通費全免之不正利益,行程中並由廣東省台辦及茂名市港澳台辦官員接見、招待飲宴,並配合陸方宣傳「投票給支持兩岸和平,反對台獨候選人,兩岸才能共存共榮」,企圖影響選民投票意向,顯有以兩岸經貿交流、招待旅遊等方式而介入我國大選之不法情形

台南地檢署27日傳喚被告林男等17人到案,檢方訊問後認為林男涉嫌違反《反滲透法》第4、7、9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6條第1項嫌疑重大,諭知林男10萬元交保候傳,其餘被告訊後請回,專案小組將繼續追查相關案情,以及其他妨害選舉等不法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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