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竟辯摩天輪上被性侵後愛上他 音樂人妻判賠60萬確定

▲聊是非用圖,男女,兩性,調情,情侶,做愛,性愛。(圖/CFP)

 ▲人妻偷吃,竟辯稱被性侵後愛上對方。此為示意圖。(示意圖/CFP)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知名音樂人李姓作詞家,與妻子黃姓女子一同參加親子社團,結識電子業的蔣姓男子夫婦,結果黃女與蔣男出現婚外情。蔣男的元配對黃女求償,法院審理時黃女辯稱,遭蔣男在摩天輪上性侵後出現「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才會偷吃。一審判賠60萬,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仍判賠60萬,全案確定。

根據網路《維基百科》資料,斯德哥爾摩症候群(英語:Stockholm syndrome;瑞典語:Stockholmssyndromet)又稱為人質情結、人質症候群,是一種心理學現象,是指被害者對於加害者產生情感,同情加害者、認同加害者的某些觀點和想法,甚至反過來幫助加害者的一種情結。簡單的說,就是被害人最後愛上加害人的心理狀況。

而本案判決指出,李男與黃女、蔣男與妻子陳姓女子,兩對夫妻分別育有子女,而黃女與蔣男因孩子一同參加某親子社群網站,而逐漸熟識。2人發展成婚外情,最後更因此發生關係,甚至在洗澡時,還互相視訊通話,雙方不倫關係從2018年5月起,到2020年10月為止,超過2年以上。作詞家發現後起訴向蔣男求償100萬元,最後法院判賠60萬元確定。

蔣男的元配陳姓女子發現後,也對黃女起訴求償120萬元。面對陳女起訴,黃女辯稱,當時不知道蔣男有婚姻,是蔣男主動示好,她雖一再拒絕,但蔣男仍百般糾纏,甚至對她性侵害;黃女更說,蔣男還持照片、信件要挾,強迫她視訊,蔣男的個人之脫序行為與她無關,她是因「斯德哥爾摩症候群」而對蔣男心生同情,並無侵害陳女配偶權。

但法院調查後發現黃女早在雙方出軌前,就已經傳訊給蔣男「你有家室的人了」,等到雙方不倫後,黃女更傳訊給蔣男「她身為人妻,那種被背叛的感覺…你於心何忍」。可見黃女早就知道蔣男有婚姻,還發生關係。另外法院也根據陳女提出蔣男與黃女視訊時,裸露生殖器並射出的畫面截圖照片,以及根據李男向蔣男求償訴訟的相關證據,認定黃女確實侵害陳女。至於黃女主張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因黃女並未提出診斷證明,法院不採信。一審法院最後判賠60萬元,案件上訴二審,高院最後也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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