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勸戴口罩…遭狂女挖眼揮刀砍刺!「不算殺人」傷害罪判8月

▲▼台北恐怖挖眼。(圖/翻攝臉書/爆料公社)

▲女住戶被提醒戴好口罩,竟發瘋挖眼、持美工刀砍刺對方。(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記者黃哲民、黃資真/台北報導

北市一名32歲陳姓女子在2021年疫情嚴峻期間,搭電梯時未戴好口罩,被56歲王姓女住戶好意提醒,陳女卻在出電梯時將王女壓制在地,徒手挖眼,持美工刀猛力砍刺,當警方到場時,陳女還在持續踢踹滿臉血王女,遭檢方依殺人未遂罪起訴。今(20)日上午台北地院判決出爐,依傷害罪判刑8月。

此案發生在2021年10月15日上午10時,王女搭乘電梯下樓時,好意提醒首次見面的陳姓女住戶戴好口罩,沒想到抵達1樓剛走出電梯時,隨即遭陳女壓倒在地,陳女不斷詭喊:「要讓妳死、讓妳後悔」,同時用手指挖眼、持美工刀瘋狂揮砍,導致王女脖子、臉部、大腿皆有多處刀傷,眼睛也紅腫出血,縫了好幾十針。

至於陳女在當天遭逮捕後,應訊時精神狀態正常,僅坦承因口罩和王女起衝突,但對為何隨身攜帶美工刀一事交代不清,雖經檢察官諭令1萬元交保,後來降保成2千元返家。

▲因遭勸戴口罩怒而持美工刀殺傷鄰居並挖眼的陳姓女子遭警方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女子送醫診斷後確定罹患精神疾病,被下令強制住院。(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事後陳女被台北市衛生局依《精神衛生法》強制送醫評估精神狀態,並診斷出罹患急性精神疾病,被下令強制住院,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只因被提醒戴口罩,就持利刃攻擊試圖致人於死,造成被害人嚴重身體傷害及心理陰影,甚至引發社會恐慌,事後卻狡辯否認拿刀,態度極為不佳,因此依殺人未遂罪起訴陳女,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今早台北地院判決結果出爐,非以殺人未遂量刑,而是以傷害罪處8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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