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天公告設「交過最可愛的」 夫抓包妻「愛的備忘錄」氣炸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高雄徐姓人妻被丈夫發現外遇王姓男子,兩人不僅互稱寶貝、傳送「愛你」等訊息,她甚至在手機備忘錄中詳細記錄王男的飲食習慣、喜好等事項,對方也把「妳是我交過最可愛的一個」對話設為聊天畫面公告,讓他大受打擊,憤而決定提告求償100萬元。雖然徐女聲稱夫妻倆已經分房1年以上,早就想要離婚,但她和王男皆坦承外遇,最終仍被高雄地院法官判處應賠償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手機。(圖/記者許力方攝)

▲人夫發現妻子的手機裡存有「愛的備忘錄」。(示意圖/記者許力方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人夫在判決書中主張,王男明知徐女是有夫之婦,仍展開追求進而交往,直到某一天他偶然發現妻子的LINE出現可疑對話,這才知道被戴綠帽,王男將「妳是我交過最可愛的一個」訊息設為聊天畫面公告,妻子則在2022年7月至11月間向對方傳送裸照,兩人互稱寶貝,也會傳送「愛你」等曖昧訊息。

人夫接著表示,妻子還在手機備忘錄中詳細記錄王男的飲食習慣、喜好、藥物過敏、喜歡的餐廳等事項,並將對方設置於Instagram「我的最愛」欄位,兩人一同出遊還會拍攝親暱、十指緊扣的照片,有時甚至穿上清涼服裝視訊,種種行為顯然已經侵害到他的配偶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因此決定提告求償100萬元。

徐女辯稱,針對侵害配偶權一事她沒有異議,和王男並無發生性行為,「我沒有把自己婚姻關係處理好,聊天聊得很過分」,但她和丈夫因為嚴重爭執,已經分房1年以上,也與公婆發生多次爭吵,早就想要離婚了。而王男對於侵害配偶權一事也沒有異議,僅認為人夫求償金額過高。

高雄地院法官認為,徐女、王男皆不爭執侵害配偶權的部分,等同自認發生婚外情,縱使徐女抗辯夫妻關係本就不睦,但這並不能當成外遇的藉口,考量到3人的教育程度、身分、地位、經濟能力、年齡、受侵害程度等因素,最終判徐女、王男應連帶賠償人夫8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關鍵字: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