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戀上人妻喊話「幫生個棒球隊」 綠帽夫怒討80萬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高雄謝姓人夫今年4月上旬抓包倪姓妻子外遇劉姓男子,雙方不僅互稱老公、老婆,還傳送「鴛鴦浴」、「幫老公生個棒球隊」、「給我塞滿避孕藥」等曖昧訊息,推測兩人可能已經發生性行為,憤而決定提告求償80萬元。高雄地院法官審理後,判倪女與劉男應連帶賠償2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兩性,性愛,性生活,sex,做愛,調情(圖/達志/示意圖)

▲謝男認為妻子和劉男已經發生性行為。(示意圖/達志影像,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謝男在判決書中主張,劉男明知妻子是有夫之婦,仍展開追求,並在今年3月間透過通訊軟體Messenger、LINE傳送曖昧訊息,包含「你忙完,可以帶衣服給我嗎?沒內衣褲都沒得洗澡」、「不是不上去,是不想到時走漏風聲妳又難做人」、「鴛鴦浴」、「你最好把你的抽屜給我塞滿避孕藥」、「幫老公生個棒球隊」等等,兩人甚至會互稱老公、老婆,顯然關係不一般,可能已經發生性行為,他直到今年4月才知曉此事,因此決定對兩人提告求償80萬元。

劉男辯稱,和倪女是在2022年8、9月間認識,今年2月才知道對方已婚,兩人沒有發生過性行為,只是無話不談、什麼話及玩笑都可說的朋友,之所以會傳送上述那些訊息,是因為當時他受傷行動不便,需要仰賴別人照護,反而是謝男長期家暴妻兒,人格偏差,他們早已沒有夫妻之實,又何來遭人破壞婚姻生活圓滿幸福之說。

倪女也表示,上述對話確實是她與劉男互傳的,但兩人都是熟識後說話沒有禁忌的性格,況且那些證據是謝男今年3、4月間在娘家搶她手機取得的,當時母親也在場,謝男可能知道她的手機裡有資料,也可能知道她有婚外情,雙方談得不太愉快,才會發生搶手機衝突。

高雄地院法官認為,倪女雖然主張謝男搶奪手機,取證手法恐有違法疑慮,卻無法舉證證明此事,因此不採信這部分的說詞;而檢視倪、謝兩人的對話紀錄,雙方不僅使用老公、老婆互稱,還會傳送「好想妳」、「好愛妳」、「鴛鴦浴」等訊息,以及幫忙拿取換洗內衣褲、擔心走漏風聲使女方難做人等親密言詞,可見兩人確實存在男女交往之情,的確侵害到謝男的配偶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

法官接著表示,縱使劉男主張謝男涉及家暴、婚姻早已名存實亡,但假如夫妻感情生變或出現家暴狀況,應當遵循適當方式解決,在合法婚姻關係尚未解消前,並不影響配偶間互負的忠誠義務,自然也不能以此當成外遇的藉口,考量到3人的身分、地位、經濟能力等因素後,最終判倪女、劉男應連帶賠償2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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