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間諜法嚇跑外資 大陸國安部否認並稱遭打壓

▲大陸新修訂完成的《反間諜法》於2023年7月1日正式實施。(圖/CFP)

▲大陸新修訂完成的《反間諜法》於2023年7月1日正式實施。(圖/CFP)

文/中央社

中國今年實施新修訂的「反間諜法」,不少外國企業喊停中國業務,外界認為此法嚇跑外資,中國國安部今天反駁對外資造成寒蟬效應,並指美國利用經濟間諜法打壓國際競爭對手。

中國國安部微信公眾號今日發布反間諜法「破壞營商環境的4大謬誤(上)」文章,指外界惡意攻擊抹黑,渲染在中國正常商業活動可能被當作間諜行為。

這篇上集文章先公布4大謬誤中的2項,包括反間諜法惡化經商環境,會對外企投資造成寒蟬效應、將商業數據視為國家秘密,對正常獲取商業訊息的行為可能被當作間諜活動。

文章以商務部數據為例,今年前10月全中國新設立外商投資企業4萬1947家,年增32.1%,另今年新增貨運航線180條,其中歐美和亞洲航線超過一半;中歐班列共發車1萬4562列、運送貨物157.9萬貨櫃,年增分別6%和9%。

國安部稱以上數據,既是外商在中國投資興業堅定信心的體現,也是中國經濟長期向好的最佳證明,並指世界各國依法維護國家安全,既是通行做法,也是正當之舉。炒作反間諜法破壞營商環境、加速經濟脫鉤,純屬「歪理邪說」、「顛倒黑白」。

其次,中國聲稱反間諜法打擊的是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間諜行為,不針對正常商業活動,不會對外企合法投資經營造成任何影響。將中國執法部門依法調查間諜違法犯罪活動稱為打擊外資企業,是偷換概念、強盜邏輯。

文章進一步說明,中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列舉的7類國家秘密事項並不包括商業秘密,反間諜法規定的6類間諜行為更不涉及正常獲取商業訊息,將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混為一談,將商業活動和間諜行為強行掛鉤,是別用有心、混淆視聽。

文章反指美國1996年公布的經濟間諜法中,將盜竊商業秘密作為一種間諜犯罪,規定最高10年監禁、500萬美元等,稱美國濫用該法打壓國際競爭對手,近年來更是羅織罪名、捏造證據,連續炮製數十起所謂中國經濟間諜案。

中國今年發生多例突擊搜查外資公司及拘留員工事件,包括3月美國企業盡職調查業者美思明智集團(Mintz Group)北京辦事處員工被拘留,接著貝恩公司(Bain & Company)上海辦事處被突擊搜查,其後國際專業諮詢公司凱盛融英(Capvision)也遭突擊搜查。

美國之音近日報導,今年第三季,外商在中國投資出現118億美元的赤字,這是自1998年有紀錄以來的第一次;而外資離開中國後流向了東南亞。

除外國資金離開中國,今年以來不少美企撤離中國,例如美國獨立性科技及市場研究公司弗雷斯特研究公司(Forrester Research)今年稍早前關閉其中國辦公室、總部位於美國佛羅里達州的雲計算軟體集團(Cloud Software Group)12月將停止在中國所有新的商業交易。

另據英國「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11月4日披露,總部位於華盛頓的諮詢顧問公司蓋洛普(Gallup)也將撤出中國,關閉當地所有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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