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禁用「美顏神器」生鮮燈 「肉肉蔬果」即日起「本色」登場

▲生鮮燈。(圖/CFP)

▲大陸各商場、超市12月1日起禁止使用生鮮燈。(圖/CFP)

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大陸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81號《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今(1)日正式實行,象徵菜市場、蔬果農產品商場內攤商經常使用的「生鮮燈」這類「美顏神器」將全面禁用。以往在肉鋪、海鮮食品區常見的紅色燈光或冷色系燈光得替換成正常色溫的「LED燈」,還給生鮮食品「本色」,以方便民眾挑選。

▲生鮮燈。(圖/CFP)

▲帶有紅光的生鮮燈對肉品類具有「美顏」效果。(圖/CFP)

《廈門日報》報導,《辦法》規定,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如食用農產品銷售者違反這一規定,將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如拒不改正,將處5000元以上3萬元(人民幣,下同)以下罰款。

趕在新規上路前,大陸各地商場或市場已事先汰換部分有著特別顏色的燈光,福建廈門全市新改造的市場均統一配置具有正常色溫色澤的燈具,除各大農貿市場,包括天虹、元初、永輝、ole等各大超市也提前完成了「生鮮燈」的拆除和改造。

▲生鮮燈。(圖/CFP)

▲民眾在超市內的肉鋪跳選食材。(圖/CFP)

至於在浙江杭州某世紀聯華超市內,不少消費者拿起肉類在燈光下仔細挑選,原先安裝的紅紫色光源燈光,也被全部置換成白色光源。一名消費者馬大姐表示,白光燈下選肉比較看得清,也比較放心,「年紀大了,眼睛不好,原先用紅光燈很難看清肉到底新不新鮮。」

至於一間肉鋪的老闆毛大姐則表示,自家店內賣的都是新鮮豬肉,回頭客不少,但更換光源之後,客流還是有出現影響,「老顧客是知道我們家肉好,但很多新顧客走過來一看,覺得肉色不夠紅亮,看看就走了。」

新規上路後,大陸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持續進行執法檢查,並將「生鮮燈」納入常態化管理,謹防不合格燈具「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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