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菊挨轟施壓審計部 監察院:審計權為憲定職權

▲監察院長陳菊出席「勞動部喬遷典禮」。(圖/記者林敬旻攝)

▲監察院長陳菊。(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媒體報導,監察院長陳菊上月要求審計部應設發言人,依事實適度澄清,引發批評是不當施壓。對此,監察院今(18日)透過新聞稿回應,審計權為監察院憲定職權之一,陳菊對於審計部獨立行使職權向予尊重,期許根據事實即時澄清,媒體報導與事實不符。

監察院今天透過新聞稿發表3點聲明,一是審計權為監察院憲定職權之一,陳菊於院會的發言內容全文公開於監察院全球資訊網,可受公評。

監察院指出,與會監察委員亦有表達相同意見,建議審計部宜就外界錯誤解讀,或斷章取義部分,設發言人對外說明,或發布新聞稿予以即時澄清,相關發言紀錄皆有所載,並公布於監察院全球資訊網,可受公評。

第二,監察院說明,監察院依據決算法、審計法相關規定審議審計部提出之決算審核報告,係屬法定職權,與審計人員法定獨立職權並無扞格,各界應予尊重,且監察院、審計部均係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不論審計部依據審計法陳報監察院之案件,或依據審計法、決算法將決算審核報告送監察院審議,均屬適法職權的行使,各界應予尊重。

第三,監察院表示,陳菊對於審計部獨立行使職權向予尊重,期許根據事實即時澄清,媒體報導指為干涉審計職權,與事實不符。監察院強調,陳菊向來恪遵憲法分際,於監察院院會中一再重申對於審計獨立行使職權之尊重,並無干涉或影響審計職權情事,尚祈各界尊重監察院與審計部職權之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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