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車工請喝「加藥奶茶」 應召女秒昏睡遭性侵洗劫一空

▲▼示意圖,社會,性侵,孩子,女,室內,手,害怕,手,獨,絕望,鬱悶,人,濫用,危險,暗,恐懼,侵略,蕭條。(圖/123RF)

▲應召妹遭下藥性侵還被洗劫一空。此為示意圖。(圖/123RF)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台南市李姓吊車工人,去年初約出應召女小茱(化名)性交易,李男還拿出奶茶請小茱喝,小茱喝完後隨即陷入昏睡,遭李男性侵,還將身上8000元現金洗劫一空。一審將李男判刑13年6月,二審改判10年6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7日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李男去年1月間凌晨,在網路上約出小茱到摩鐵性交易,李男在凌晨4點先進入房間,並將房間提供的免費奶茶茶包沖泡,而後將在網路購買摻有gamma-Butyrolactone(GBL)成分之藥水,加入奶茶內。沒多久,小茱由劉姓馬伕開車,載到約定的摩鐵。小茱進入房間後,李男隨即遞上奶茶,小茱不疑有他,喝了幾口。

不料藥水隨即生效,小茱開始頭暈,並進入廁所嘔吐,沒多久就陷入昏睡。李男見小茱昏睡不醒後,取走小茱隨身包包裡的現金8千元,並性侵小茱得逞,隨即坐上機車落跑。摩鐵外的馬伕等了許久,打電話給小茱也沒反應,就打電話給摩鐵櫃台,進入一看,才發現小茱被迷昏在地上,衣服都被撕開只剩破絲襪。眾人隨即報警,警方循線逮捕李男,依照強盜強制性交等罪,提起公訴。

一審審理時,李男辯稱迷昏小茱後,因為自己先吃了壯陽藥,所以才會獸性大發,性侵小茱,並非一開始就起意下藥性侵,請求輕判。但一審法院將他重判有期徒刑13年6月,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審理後,認為李男坦承大部分犯行,僅對量刑爭執,有部分悔意,因此二審改將他判刑10年6月。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7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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