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管打頭!逃逸外勞酒後打死女友自首獲輕判8年定讞

▲▼鐵管,鐵條,鐵柱。(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男子持鐵管打死女友,判刑定讞。此為示意圖。(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台中市某果園內泰國籍逃逸外勞吉姓男子,與女友同居在果園工寮內近4年,2人經常於酒後爭吵。吉男2021年8月間喝酒後返家,又與女友爭吵動手,吉男抄起一旁阻擋大門的大鐵管,揮打女友頭部、身體,女友太陽穴遭打破,當場倒地血流不止,送醫不治。最高法院審理後,審酌吉男自首,將他判刑8年定讞。

判決指出,吉男2008年5月申請來台工作,當年9月間就落跑成為逃逸外勞,並於2017年間輾轉來到台中市黃姓雇主經營的果園,而與來台15年、同為泰國籍逃逸外勞的阿真,同居在果園內的工寮。不過吉男與阿真2人均好杯中物,也經常在酒後爭吵,甚至動手打架。

案發於2021年8月間,吉男又外出喝酒,直到傍晚5點多才返回工寮,阿真見狀隨即上前,2人發生爭吵,演變成肢體衝突。吉男憤怒之下,抄起擋住工寮大門的大鐵管,猛力擊打阿真左側頭部及左側腋下,造成阿真左太陽穴附近撕裂傷、左腹協和左側胸大片挫傷和左肋骨骨折。阿真因傷重倒臥在工寮內瓦斯爐前,吉男發現女友倒地不起且頭部流血,隨即打電話給黃姓雇主要求叫救護車。

警消人員到場時吉男隨即坦承犯案,阿真被送醫後不治,警方逮捕吉男並進行酒測,當下測得酒後吐氣酒精濃度每公升達1.39毫克。檢方聲押吉男獲准,並依照「家暴殺人罪」提起公訴。

案經法院審理,一審將吉男判刑,案件上訴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二審審理,二審認定吉男有罪,但考量他自首,因此予以減刑,最後僅輕判有期徒刑8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6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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