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兒子證件辦門號!供詐團騙16人只賺1200…她判囚8月罰18萬

▲▼手機,智障型手機。(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游女偷用兒子名義辦了多隻門號,轉由友人賣給詐騙集團,獲利1200元,吃上官司遭判刑,刑度達1年多。(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記者蔡怡萍/基隆報導

基隆一名游姓女子缺錢花用,就偷拿兒子的身分證與印章,到多家電信以兒子名義辦門號或預付卡,再交給友人轉賣給收購者、賺取1200元的利潤,沒想到這些門號是落入詐騙集團手中,等到有名受害者報警,追查出游女涉案,她才驚覺成詐團共犯,也因偽造兒子的文書,遭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以及幫助恐嚇得利罪,8月徒刑不得易科。

判決指出,游姓女子為賺外快,以自己的身分證辦領多家電信的門號,再轉賣給不明收購者,直到能辦的都辦完了,游女竟將腦筋動到未成年兒子頭上,在未經兒子同意之下,偷拿兒子的身分證、健保卡、印章,偽造兒子的簽名,帶著不實委託書到各家電信申辦門號、預付卡,再將這些交給友人,友人再以每張300元賣給不明收購者,游女獲利1200元。

直到檢警找上門,告知游女她涉入詐騙犯案,才驚知那些門號全都流入詐騙集團底下,檢警追查共有約16名受害者,因受詐團欺騙、恐嚇,接受指示購賣GASH點數,並儲值在用游女提供的門號辦的帳號裡,但游女僅坦承她偽造文書、偷用兒子身分辦門號,表示不知道友人是將號碼轉賣給詐團。

法官審後,認為游女年逾40、身為有相當智識的成年人,應該可預見他人刻意蒐集非本人申辦的門號,有非法使用之虞,且現在傳播媒體宣導人頭門號供詐欺取財時有所聞,連友人曾向游女告誡「可能有風險」她都執意要做,具「不確定故意」。

基隆地院論游女提供門號,讓詐團得以藉此辦GASH會員帳號、對16名被害人恐嚇、詐欺得利,且偽簽兒子姓名、偷蓋印章,申辦多個門號,對於幫助詐團全盤否認,難認有悔意,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處5月、4月,應執行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幫助犯恐嚇得利罪部分,處有期徒刑8月,不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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