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坡地旅宿業者逾7成不合格 消保處:限期未改善最高罰30萬

▲▼消保處針對山坡地旅宿業者進行調查,包括台中麒麟峰溫泉等11家業者不合格。(圖/摘自麒麟峰溫泉網站)

▲消保處針對山坡地旅宿業者進行調查,包括台中麒麟峰溫泉等11家業者不合格。(圖/摘自麒麟峰溫泉網站)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為維護消費者權益,行政院消保處針對全台座落在山坡地的15家旅宿業者進行聯合查核,並在今(24日)公布結果,這次查核僅有4家業者全部符合規定,合格率不到3成;其餘11家業者,在水土保持處理及維護、建築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或旅宿業經營管理及定型化契約等部分項目不符規定,若未在期限內改善,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

隨著疫情趨緩,國內旅遊市場升溫,消保處為了消費者權益,去年12月會同地方政府消費者保護官,及轄區觀光、水保、建管、消防機關查核人員,前往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高雄市及宜蘭縣等5個直轄縣(市)進行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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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處指出,僅有義大天悅飯店、北海道民宿、幸福山行民宿、樓仔厝咖啡民宿等4家業者全部符合規定,其餘11家則有部分項目不符規定,例如台中日光會館滯洪池未能正常使用,現已完成改正;另有6家業者的建築安全管理不符規定,其中四家已經改正完成,位於宜蘭的「鳳梨屋水上莊園」違建依法排拆中,而高雄市「明山莊」未公安申報,現正補申報中,若未在期限內補申報,依法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此外,消保處表示,共有3家業者消防安全管理不符合規定,2家已改正完成,鳳梨屋水上莊園的現場消防安全設備設置不足,也未設置防焰標示,已要求限期改正中;若未於期限內完成者,將依消防法裁處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在旅宿業經營管理及定型化契約,消保處表示,共有台中麒麟峰溫泉、日光會館等9家不符合規定,主要態樣多為實際經營客房數涉及擴大營業範圍,其中7件已改正完成或裁處,2件排程複查中;如經複查未符合規定者,將依發展觀光條例規定,裁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消保處表示,針對這次查核所發現缺失,行政院消保會第82次會議已經決議,請農業部、交通部、內政部等機關,督促地方政府儘速依法處理,針對常見缺失態樣持續辦理不定期查核工作;也提醒消費者,出遊選擇住宿地點時,除了要注意業者是否已合法登記外,也要留意逃生動線及安全梯是否暢通、室內消防設備有無雜物阻隔、地毯及窗簾等物品有無防焰標示,以維護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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