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生之年還能賺到錢…」 許常德曝陳盈潔心願:一定還債務人

記者劉昌松、莊智勝/台北報導

台語歌壇大姐大陳盈潔(69歲)因在12年前急需用錢,教唆姊姊偽造胞妹簽名背書,簽下280萬元本票,因此遭依教唆偽造有價證券罪判刑3年2月。今(23日)陳盈潔前往北檢報到發監,姊姊、弟弟、經紀人、以及多年好友許常德也一起陪同。陳盈潔胞弟說,姊姊有高血壓、糖尿病,生活無法自理,還是會再試著請求暫緩發監、或是申請保外就醫。

▲▼歌壇大姐陳盈潔今入監 教唆偽簽280萬本票判刑3年2月。(圖/記者劉昌松攝)

▲歌壇大姐陳盈潔今報到入監。(圖/記者劉昌松攝)

陳盈潔出道多年,財務狀況屢屢成為演藝新聞焦點。法院判決指出,2005年間陳盈潔認識KTV老闆邱湖,多次由姊姊陳乃嘉陪同前往借款,2011年10月21日,陳盈潔又有借款需求,便找姊姊前往邱湖住處商借,陳盈潔擔心多次借款不成,以自己名義簽發了280萬元的本票,但邱湖擔心拿不回錢,要求陳盈潔的姊姊陳乃嘉以自己和小妹陳郁心的名義,在本票上背書。

當時姊姊陳乃嘉擔心偽造簽名恐背上刑事責任,因此拒絕;而妹妹陳郁心多年定居馬來西亞,很少回台,借貸一事因此告吹。陳盈潔事後發怒,稱「姊姊也幫不了忙,弟弟也幫不了忙,家是我養的」,陳乃嘉聽了後態度轉軟,翌日再與陳盈潔二度前往邱湖嘉,並在本票上簽下自己、以及妹妹陳郁心的名字。

事後邱湖拿不回欠款,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獲准,遭冒名背書的妹妹陳郁心反告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姊姊陳乃嘉因此向法院自首偽造妹妹簽名,最終獲判緩刑3年;而陳盈潔則因涉犯教唆罪,判刑3年2月定讞。

在入監前,陳盈潔曾因中風、身體狀況不佳,請律師替她申請暫緩執行發監,但未獲同意。今(23日)上午8時許在姊姊、弟弟、經紀人、以及好友許常德陪同下前往北檢報到,面對媒體詢問「是否覺得冤枉、希望再晚一點發監嗎」等提問未多作回應,快步走入北檢報到。

▲▼歌壇大姐陳盈潔今入監 教唆偽簽280萬本票判刑3年2月。(圖/記者劉昌松攝)

▲胞弟表示陳盈潔身體狀況不佳,生活無法自理。(圖/記者劉昌松攝)

陳盈潔胞弟表示,姊姊有高血壓、糖尿病,現在生活上根本無法自己料理自己,希望能暫緩發監,但還是要看法官如何裁示,「我們也有申請保外就醫,就同理心嘛,她(陳盈潔)進去沒辦法照顧自己。」

許常德也感慨說,今天來陪陳盈潔走這一段路,希望有生之年不管怎樣的虧欠、歉意,法院給她機會面對,如果陳盈潔有機會,有生之年還能賺到一點錢,第一筆錢一定會還給債務人,這是她的一個希望,「我覺得人生低潮的時候,很像大海的孤舟,如果那時有聽到她的《海海人生》,一定有被她療癒到。陳盈潔為什麼那麼多年連沒有跟我聯繫,因為她從來沒有想要麻煩別人,這個不麻煩別人的性格,慢慢變成今天這樣。」

許常德也說,陳盈潔目前各方面、身心理狀況都不太好,對於判決結果,沒有覺得審判不公、或有其他要求,就是自然而然,人生每一條路,只能自然去走。

▲▼歌壇大姐陳盈潔今入監 教唆偽簽280萬本票判刑3年2月。(圖/記者劉昌松攝)

▲好友許常德今到場陪陳盈潔報到入監。(圖/記者劉昌松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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