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間諜行為該怎麼辦? 陸國安部成立公眾號QA曝「教戰守則」

▲大陸國安部微信公眾號正式上線。(圖/翻攝微信)

▲大陸國安部微信公眾號正式上線。(圖/翻攝微信)

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大陸《反間諜法》實施後,國安部也在成立40年後首次推出微信公眾號,並歡迎民眾透過站內平台「舉報」。對於一般公民和組織發現間諜行為,或被脅迫、被誘騙實施間諜行為該如何處置?大陸國安部也透過QA方式,教導民眾如何透過既有機制舉報,也明確指出「自首立功」的條件。

▲大陸新修訂完成的《反間諜法》於2023年7月1日正式實施。(圖/CFP)

▲大陸新修訂完成的《反間諜法》於2023年7月1日正式實施。(圖/CFP)

《澎湃新聞》報導,《反間諜法》明確規定,「任何公民和組織發現間諜行為,應當及時向國家安全機關舉報」。同時要求,「國家安全機關應當將受理舉報的電話、信箱、網絡(網路)平台等向社會公開,依法及時處理舉報信息,並為舉報人保密。」 

根據大陸國安部相關資訊顯示,對於在境外受脅迫或受誘騙從事間諜活動的人員,及時說明情況並有悔改表現的可以不予追究。《反間諜法》明確了教育挽救措施,規定「在境外受脅迫或者受誘騙參加間諜組織、敵對組織,從事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活動,及時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機構如實說明情況,或者入境後直接或者通過所在單位及時向國家安全機關如實說明情況,並有悔改表現的,可以不予追究。」

此外,實施間諜行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給予獎勵。

▲間諜、駭客示意圖。(圖/CFP)

▲大陸國安部鼓勵社會動員反間諜。(示意圖/CFP)

至於大陸國安部微信公眾號也在7月31日正式上線,該註冊資訊顯示,當天獲官方認證「國家安全部」,類型為「政府」,認證主體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IP屬地為北京。該微信公眾號簡介稱,「國家安全是民族復興的根基。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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