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訕國中女要LINE!色狼送「千元鈔+小鳥照」 還淫喊:讓乾爸X妳

▲▼女大生,少女,女高中生,女學生。(圖/資料照片)

▲噁男傳送鳥照給國中生,引誘對方拍裸照。(示意圖,非本案當事人/資料照)

記者黃資真/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林姓男子在捷運龍山寺站附近搭訕14歲少女,進一步交換LINE後,林男以少女「乾爸」自稱,傳送露鳥照、零用錢等引誘「乾女兒」自拍裸照,但少女直接不讀不回,報警處理。台北地院依引誘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未遂罪判處林男2年、緩刑5年。

判決指出,林男在2022年10月21日下午5時許鎖定國中生小星(化名)上前攀談,藉故要到LINE,2人聊了幾天後,林男開始露出色狼本性,從同月25日至27日間,以「乾爸」自稱,傳送露鳥、千元大鈔的照片,引誘小星拍裸照,甚至暗示性交易。

林男傳訊內容中提及「妹妹我好像在舒服了」、「這是乾爸的XX你有看清楚嗎」、「讓乾爸X你,你真的會超級爽的」、「我已經脫光光一邊看A片一邊想著在X你」,並描述其孫女或其他幼齡女子裸露下體給他觀看,更詳述2人發生性行為的幻想情境,小星不堪其擾,直接把對話紀錄交給警方。

法官審酌林男終能坦承犯行,已見悔意,雖表明想調解,惟小星無意願和解,考量林男無前科,經過此次教訓已有警惕,依引誘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未遂罪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應於判決確定2年內,向公庫支付10萬元,並接受法治教育課程5場次。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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