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視警示燈!她操作停車升降機「壓毀鄰居愛車」 判賠24萬

▲公寓大樓機械停車位故障傷人事件頻傳,台南市安平區出現全台首例成功將機械停車位變更成平面停車位的案例,可望造福有此需求的民眾。(圖/示意圖,非關本事件,民眾提供)

▲王女沒注意到警示燈亮起、操作停車升降器,將鄰居的愛車壓損,判賠24萬。(圖/示意圖,非關本事件,民眾提供)

記者蔡怡萍/高雄報導

住在高雄一處社區大樓的王姓女子,沒注意警示燈亮起、呂姓鄰居正將車輛開進到一半,仍按下遙控器操作地下停車場的升降機,導致升降機作動、壓毀呂姓鄰居的後車頂,呂憤而提告王女與社區主委、升降機公司求償30萬6千元,法院一審判王女須自負賠償責任,判賠24萬1561元;王不服上訴,高雄地院近日維持原判,駁回定讞。

判決指出,王姓女子與呂姓鄰居均住在同一處社區大樓,2021年3月6日早上9點多,王女在地下停車場門口,想用升降機幫友人的機車運下去停放,卻無視警示燈已亮起、表示升降機內還有車輛,仍然按下遙控器操作機台,導致升降機內的呂姓鄰居車輛車頂被壓壞,鄰居將車拖至維修廠估價,氣憤對王女以及社區主委、升降機維修廠商求償30萬6千的賠償。

民事簡易庭認為,事發當下停車警示燈都有正常運作,王女卻說沒看到燈亮起,疏於注意應負完全賠償責任,計算後判須賠鄰居24萬1561元合理。

王女不服上訴,強調她當時按下遙控器後,見升降機沒反應就隨即離開,又升降機保養公司事發前2天才在檢查表紀錄「車廂充電開關控制線路異常」、「底坑積水嚴重」、「車廂中急停按鈕開關無功能」等等問題,可見事故是機械故障造成的,不是她按遙控器的關係。

法官審後,認為王女過失的問題明確,就算機械有問題、但警示燈有確實亮起,仍可以知道有其他車輛進出中,前審判賠金額已適當,駁回王女上訴,判決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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