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法官竟放高利貸!陳梅欽再遭判罰4月俸

▲▼前法官陳梅欽。(圖/記者黃宥寧攝)

▲前法官陳梅欽放高利貸,遭懲戒法院懲處。(圖/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士林地院民事庭前法官陳梅欽,遭查出在2012年到2018年的在任期間,以無摺存款、現金等方式,在自己與妻子的帳戶內存錢,總計不明財產高達1500萬餘元,甚至放款收取10趴高利,遭移送懲戒。職務法庭18日判決將他罰俸4個月。

陳梅欽現年59歲,是司法官訓練所33期結業的司法官,他原在陸軍服役8年半,退伍後考上某私大法律系,大學畢業即通過司法官考試。因為長期在軍中訓練的關係,身材高瘦的陳梅欽當年被認為是士院的「黃金單身漢」。他18年前爆發性侵女網友事件,網友稱他「網路男蟲」法官。最後他被記大過、留職停薪5月,並於2006年復職。

不過復職後的陳梅欽,風波不斷。他這次是遭檢方查出,在2012年到2018年間,自己與妻子的帳戶中出現多筆不明資金,總計高達1518萬餘元,涉嫌《貪污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罪」,檢方提起公訴。而法官評鑑委員會也決議,將他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議處。

職務法庭18日作出判決,對陳梅欽罰款、總額為最後4個月的月俸,約60萬元左右。職務法庭指出,陳梅欽2012年間提領3百萬元借給友人,當時一年收取高達10趴的利息。此外,職務法庭也發現他在2012、2016年間,兩度從合作金庫澎湖分行中領出現金借人,一次借出300萬元、另一次借出500萬元;不過在短短不到1年的時間內就收回,300萬借出收回353萬,500萬收回543萬,都是超高額的利息。

職務法庭因此痛批陳梅欽「高利放款、短期套利」,嚴重破壞法官連結正直的形象,情節重大,因此決定予以處罰,做出罰款的判決。

而陳梅欽鬧出的風波不僅如此,他2018年間爆發浮報加班費、利用加班名義偷吃人妻的事件,不僅如此,也被查出他將女方帶進辦公室幽會。陳梅欽得知將被議處後,火速辭去法官職務,轉任律師。而他浮報加班費部分經由職務法庭審理後,2019年6月間判決將他免除法官職務,轉任其他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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