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鵝妹遭蒙面男跟蹤案 警遭爆「內部矛盾」!瑞芳分局回應了

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南韓實況主「企鵝妹」今年來台徒步環島,她4月25日遭穿著黑衣蒙面的陳姓男子跟蹤4小時,警方當時將陳男帶回詢問,結果陳男對警辱罵三字經,後續還在派出所脫光、隨處便溺。一名自稱是新北市瑞芳警分局「所長」的網友昨日發文指控上級涉嫌疏縱人犯,瑞芳分局回應,處置並無不當。

企鵝妹日前在貢寮區卯澳路段步行時,提到有黑衣人跟蹤她,當時有熱心的粉絲協助報警,警方到場後,陳男不願意配合,還用三字經辱罵,員警隨即將陳男帶回派出所,並依跟騷法製發「書面告誡」,結果陳男當場失控脫衣,還隨處便溺。

▲▼ 蒙面黑怪男跟蹤南韓「企鵝妹」            。(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陳男蒙面跟蹤企鵝妹。(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一名自稱是瑞芳警分局「所長」的網友在臉書粉專「靠北police」發文表示,陳男當時有脫下面罩,並提供身分證字號,不過上級指示依警察職權帶回調查,「你發動了,就是違法限制人民的人權、行動自由」。

該網友更稱,陳男當時是因為被強行架上巡邏車,才罵出三字經,「不是當場給他告誡書時,他才罵三字經喔」,最後說既然要依妨害公務帶回調查,「沒戒護、沒報函送,那人出院後就跑回家了,是不是疏縱人犯了?」

▲▼             。(圖/翻攝自Facebook)

▲▼網友發文。(圖/翻攝自Facebook)

▲▼             。(圖/翻攝自Facebook)

瑞芳警分局則回應,企鵝妹當時向警方請求讓陳男離開,但陳男拒絕且情緒激動,為了防止當事人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才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跟騷防治法進行管束。

分局指出,當時認定陳男有妨害公務罪嫌,但事後發現陳男是因當下精神狀況不穩才會觸法,研擬後並未以妨害公務罪送辦,並無處置不當,呼籲分局同仁及各界不要以訛傳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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