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人到KK園區摘器官「惡徒10萬交保」 檢抗告:不讓詐團有倖存心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22歲自稱手遊公司老闆陳盈齊等10人,為賺錢誆騙2名國人赴柬埔寨打工,實則將人帶到緬甸KK園區活摘器官,所幸2人脫身返台。士林地方法院依意圖營利以詐術摘取他人器官未遂罪,判首腦陳盈齊8年,其餘9人各判2年半至7年半不等徒刑,10人更以超低交保金獲自由身,但有3人覓保無著,被還押看守所。對此,士林地檢署則火速提出抗告。

士檢今(7日)指出,被告等人涉犯罪為最輕本刑7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涉及境外犯罪,仍有多名共犯在境外可資接應,因重罪常伴隨有逃亡高度可能,趨吉避凶、脫免刑責的基本人性,有相當理由認被告有畏罪逃亡之虞,且交保金額顯然過低,仍有羈押必要,故對具保裁定提出抗告。

士林地檢署強調,強力展現打擊詐騙犯罪的決心,不容詐騙集團挑釁、存有僥倖心態。

士林地院昨(6日)宣判,10人正值青壯年,均為20至22歲不等,不思以正當工作維生,為獲取高額利益,竟詐騙被害人到國外摘取器官,導致被害人處於惶恐、無助之境,惡性重大,因此6日依意圖營利以詐術摘取他人器官未遂等罪,判處陳盈齊8年徒刑、否認犯行的張秉暐7年6月、竇一浚5年、袁家翔3年6月、胡重慶4年2月、楊振楷4年、簡浩軒4年2月、楊舒婷4年、蘇子晅2年6月、卓男2年6月。可上訴。

法官認無羈押必要,裁定陳、張各10萬元交保、竇8萬元交保,其餘人5萬元交保,10人喜悅的心全寫在臉上;但竇男、首腦陳盈齊、張秉暐因覓保無著,只能被還押看守所。

▲泰國中央偵查總局等單位與刑事局駐泰聯絡官日前深入泰國達府美索地區成立專案小組監控KK園區。(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22歲陳盈齊拐騙2台人到柬埔寨欲活摘器官。(資料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檢警查出,陳盈齊經胡姓男子介紹,得知簡姓男子有管道可摘取器官營利,於是3人共謀營利,去年6月向一名精通英語的求職女子謊稱可出國擔任高薪秘書兼翻譯,隨後安排健康檢查,再將資料交給同夥與泰國器官買家「驗貨」,最後談妥170萬元酬金。

受害女子去年6月18日從桃園國際機場搭機前往泰國,不料之後被輾轉送往緬甸KK園區,才驚覺自己被賣了,趕緊偷偷上網向駐緬甸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求救,並由辦事處緊急通知女子母親。最後,母親聯繫集團同夥,支付新台幣約100萬元的泰達幣後,才讓女兒平安歸國。

集團將女子送出境後,沒拿到販售器官的170萬元酬金,因此又盯上另一名男子,謊稱「到泰國協助領拳賽獎金」為由,還允諾返台後可到手遊公司上班,以此誘騙男子在去年8月前往泰國。

不過,男子抵達泰國後,從Google地圖發現車輛沒往旅館開,而是往反方向開去,他驚覺不對勁,趁著中途下車機會逃跑,最後自行搭機返台,幸運脫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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