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官方欲整頓網路暴力現象 違反規定最重可「禁止重新註冊帳號」

▲▼手機、傳訊息、簡訊、聊天、對話、通聯紀錄、滑手機、網路。(圖/CFP)

▲大陸網信辦對外徵求意見,要整頓網路暴力事件頻傳的現象。(示意圖/CFP,下同)

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在網路資訊爆炸的時代,不少人躲在螢幕後面當起「鍵盤俠」,對於社會上發生的事件批評針砭,也有個人或群體藉此施加「網路暴力」,導致有人因受不了輿論壓力造成心理陰影或選擇輕生。對此,大陸網信辦決定介入規範,將監管機制制度化,使其有法可循。

▲▼詐騙,駭客,人頭帳戶,詐騙集團,科技犯罪。(圖/視覺中國)

《環球網》報導,為切實加強網絡(網路,下同)暴力信息治理力度,營造良好網絡生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起草了《網絡暴力信息治理規定(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這份意見徵求稿雖未定案,但從監管辦法和法律責任卻可以看出,大陸官方決定出重手整頓網路的決心。意見稿提到,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違反規定者,在法律、行政法規上沒有規定的,各級網信部門依據職責給予警告、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改正,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人民幣,下同)罰款;因處置不及時造成公民生命健康安全等嚴重後果的,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可責令暫停信息更新。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發起、組織網絡暴力或借網絡暴力事件實施惡意營銷炒作等行為,應當依法從嚴從重處罰。

至於網絡用戶違反規定者,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依法依約採取警示提醒、限制帳號功能、關閉註銷帳號等處置措施;對首發、多發、組織、煽動發佈網絡暴力信息的,採取列入黑名單、禁止重新註冊等處置措施。

同時,借網絡暴力事件實施惡意營銷、違規營利等行為也將受到處罰,「除前款規定外,應當依法依約採取清除新增粉絲、暫停營利權限等處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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