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男到府按摩變性侵喊:我就願意這樣嗎? 內褲驗出DNA打臉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陳姓按摩師去年3月間前往女熟客A的住處進行「到府按摩服務」,卻在按摩過程中,強行脫下女方下半身衣物性侵,結果被一狀告上法院。一審時他承認親吻過A女下體,二審時又改口否認;由於A女的內褲護墊驗出的DNA與他相符,台南高分院法官認定他確實涉及性侵,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8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性侵,教師,女學生,未成年(示意圖/CFP)

▲A女請陳男到府按摩,卻遭對方性侵。(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提到,陳男在事發之前已經為A女提供長達2、3年的到府按摩服務,2022年3月7日凌晨3時許他再次依約前往A女住處,卻趁對方仰躺在按摩床上進行身體去角質的時候,突然伸手強行脫下短褲及內褲,以手指、嘴、舌頭性侵得逞。

A女嚇了一跳並奮力掙扎,接著拿起電話向大樓值班的顏姓管理員求救,陳男才罷手。顏姓管理員趕到時,目睹A女下半身赤裸且情緒激動;陳男離去之後,A女也在同日上午前往醫院驗傷,經院方通報警員到場,最終決定報警並提告。

事後陳男還傳訊息要求A女接電話,表示自己不想回到以前渾渾噩噩的生活,希望能維持現在工作安穩、收入正常的狀態,「若覺得我不好妳告訴我該怎麼做」、「妳剛跟我說現在妳一個人,當時我心好酸」、「認識這麼久了,我就願意這樣嗎」;A女則憤怒回應,「你沒看出來我很不願意嗎」、「你的喜歡是硬來」、「我讓你來我家是幫我按摩喬骨,不是要你性侵我」、「你就等法院傳票」。

陳男一審時坦承有用嘴巴親吻A女的下體,被法官依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6個月有期徒刑;二審時卻改口否認,反控女方從事酒店工作,所以他只能在深夜或凌晨的時候前去,而且女方按摩時不會穿褲子和內衣,當時脫去內褲是為了方便去角質,種種行為都有經過同意。

不過,台南高分院法官認為,A女的內褲護墊驗出一名男性的Y染色體DNA型别,與陳男的型別相符,可見他確實曾對女方性侵,加上原審判決有漏究之處,他並非只以手指性侵,因此裁定撤銷原判決,同樣依強制性交罪改重判3年8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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